如題
以大坑為例
這景象由來已久
大多是長輩,少年仔比例較低
人來人往甚至旁邊就有人在公設運動的情況下旁若無人的抽
菸害防制法的禁菸地點裡似乎沒明確寫到山上風景區這方面?
16條第2項的: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此定義不知有無囊括山上風景區這纇地點?(我個人認為符合...)
各涼亭、公園椅、運動設施等...旁邊似乎也沒有禁菸貼紙或標誌?
我是覺得在群眾聚集、運動休閒的地方抽菸很目洨啦
別人就在喘了還釋放二手菸是欠打?
爬山運動帶菸去抽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概念?
可是不確定有無違法之前出言喝止又好像要起爭議
而且每次遇到;要嘛旁邊的家長拉著小孩離開
要嘛大家都無視,不然就是看一眼就閃人
到底這該不該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