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興大附農校區當辦公大樓?林佳龍將赴校務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7-05-09 16:19:57
興大附農校區當辦公大樓? 林佳龍將赴校務會議溝通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1586
2017-05-09 12:06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061586_1.jpg
位於台灣大道與惠中路口的興大附農第二校區,市府規劃作為第二辦公大樓。
(記者張菁雅攝)
台中市政府規劃使用興大附農第二校區約一半土地,興建第二辦公大樓,引起
該校校友、老師反彈。興大附農中午將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市長林佳龍將親自
出席澄清,市府計畫使用的為目前OT給興農公司的部份,而校區內推動「城食
森林」政策的土地,會保留土地與建物完整,未來市府將協助學校與企業產學
合作,並向中央爭取二億元補助,作為學校興建教學大樓與更新軟硬體設備使
用。
市府表示,興大附農第二校區為(文高17)面積共計3.97公頃,以文中路南北
區分為兩塊,文中路以南目前以每年420萬元的租金OT給興農公司,總面積為
2.05公頃,這項OT案在107年中到期,市府爭取變更為機關用地,以興建第二
辦公大樓;文中路以北的1.92公頃土地則全數保留,由校方使用,並與市府合
作推動「城食森林農夫學院」政策。
市府指出,這項土地變更案在104、105年召開的市府都委會專案小組中,皆邀
請中興大學或興大附農的代表出席;此外,市府至少2次前往中興大學溝通,
教育部國教署今年初也協助市府協商並召開座談會。
市府表示,雖然先前已有溝通,但林市長認為不夠,應持續加強溝通,所以林
市長將應邀親自出席興大附農臨時校務會議,與校方面對面溝通,希望化解誤
會,並創造師生、市府、市民的多贏局面。
市府也強調,市府雖利用部分土地興建第二辦公大樓,但林市長承諾不會讓學
生受教權受到影響,未來市府將協助學校與企業產學合作,同時協助興大附農
向中央爭取二億元經費,作為興建教學大樓與更新軟硬體設備之用,如此不僅
最符合學校目前的需求,師生也能直接獲得最實質的幫助。
平衡一下。
就我的看法,如果新聞寫的是真的,先前已有溝通過了。現在真的要做了才在
那邊抗議,看來就是
1.之前怎麼溝通都沒用,市府要硬幹,所以抗議。
2.或是被帶風向。
google 興大附農第二校區 台中市政府 時間設 2015~2016
都查不到任何台中市政府有跟興大附農「溝通」說要蓋第二市政大樓的東西,
那所以我認為是上面的 2.被帶風向 比較多,也就是市府跟興大附農可能早就
溝通好了,然後現在要蓋了,就有些人被帶風向以為「全部的土地」都要被拿
去蓋第二市政大樓。何謂被帶風向?例如:
台灣護樹團體聯盟- 首頁| Facebook - 歡迎來到Facebook
└位於台中市台灣大道與惠中路口的第二校區佔地11公頃,驚傳台中市政府將
強制變更地目再蓋新的市政大樓。
拒80年校地被徵收興大附農校友槓上林佳龍| 新頭殼newtalk
└第二校區,佔地11公頃..是建校80年的美麗校園將一去不返。
為什麼說被帶風向?
1.如果新聞所寫為真,地從來就不是興大附農的,而是市府租出去的。
2.市府也不是 11 公頃的校地全要,而是三塊地裡面只要低利用率的那一塊,
而且只使用一部份 2.05 公頃,先前 OT 給興農公司,107 年中到期。
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委由民間機構營運
,營運期滿,營運權歸還政府。
結論:我認為興大附農不能裝死,這件事本來就是校方應該要自己出來說明的
   (不然 104、105 那些會開假的?),豈有任教師學生及不相干的外面人
士在那邊抗議、最後還要市府出面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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