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ce (洛神)
2017-06-02 12:09:01※ 引述《freecuba (che)》之銘言:
: 果汁也扯破了,65元我拿走,這件事大家都有錯,這樣就算了可以嗎?
果汁破了..65元也收不到
那叫起毛子~~~店家開店一天的成本都不只65了
果汁用破了~65元還要被拿走~!!!!我是店家我真的會一肚子火
老實說,我是您,我應該連PO上來的勇氣都沒有
噓 lather : 啊你就只有65元啊! 還期待老闆會知道只加10元牛06/02 12:08
→ lather : 奶嗎…
這句真的是突破盲點
台灣人真的是無奇不有阿
: 結果她老公再度帶著盛氣凌人的語氣笑著大聲重複一次我的提議,然後問說,
: 這就是妳想要的和解嗎,是不是?是不是?
: 我點頭,然後她老婆突然大聲地說「好,那我們決定要提告,告他搶奪未遂、傷害等
: 等之類的。
: 說真的,有一點法律知識的,我並不認為今天我朋友這樣會真的構成什麼罪名,
: 因為這很純粹就是雙方買賣談不攏的糾紛,並沒有要搶奪或傷害什麼的意圖,
: 更不能說你今天是女的發生拉扯在法律上就可以佔優勢,更何況還是妳先搶走錢的,
: 而且其實我當下那樣提出條件也只是看看他們能不能接受,不行也都還可以再談,
: 但是看到他們夫妻那一副丈勢欺人的嘴臉,我就打消這念頭了,你們要走麻煩的
: 法律程序,那就大家奉陪吧,我和我朋友當下就很阿沙力的說好,那就這樣,
: 都準備要跟警察回去做筆錄時,那老闆娘突然又軟口說,
: 「他要道歉下跪什麼我不需要啦,你們就這樣把65塊拿走,我那些成本都還要錢,
: 我不能接受啦」,我一聽就知道她的癥結點就是在那65塊,
我覺得你的徵結點才是65~
客製化這種東西耶~量產跟訂製的蓋念
拿回他的成本是他的權利~
: 於是我問她是不是把65元給妳就可以,她說,「不然那65元妳投入我捐給慈濟的箱子,
: 我也不放進收銀台啦」,雖然心裡覺得很好笑,但我還是跟她走進屋內把錢投入
: 那個一點都不像是捐給慈濟的竹筒裡,最後的結局就是老闆娘和我朋友笑著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