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逾70公頃綠地將成住宅區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7-12-02 21:36:26
雖然已經在原文底下澄清過了,無奈還是有不少人只看標題就開噴,
以下的這篇報導,對於公設保留地的解編有清楚地說明,
希望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可以看一下,不要那麼容易被錯誤報導帶風向。
沒空看全文的話,我簡單整理幾點:
1. 公設保留地不是公有地,是長期被限制使用的私有土地
2. 歷屆政府在沒錢徵收的情況下,已經無償綁了原地主好幾十年
3. 透過重劃的方式還地於民的同時,全市"你看的到的"綠地面積將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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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2-01/105659
公設保留地50餘年未開闢 中市470公頃地將更有效利用
新頭殼newtalk | 陳龍棋 台中市報導
台中市部分公共設施保留地長達50餘年未開闢、未徵收,不但讓土地無法善加利用,更嚴
重影響地主財產權。因此,台中市政府辦理專案檢討,全市近470公頃公設保留地將被更
有效使用。
都發局表示,曾有外傳470公頃中變更可建築用地多達70公頃,但實際僅7.79公頃。此外
,透過跨區重劃方式,將開闢42處、共13.38公頃的公園、兒童遊樂場及綠地,讓市民享
有更多開放空間。
全國皆有私人土地因於都市計畫被劃為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用地,但地方
政府礙於財力等因素遲遲無法徵收,不僅導致土地長期閒置,更嚴重影響地主的財產權。
為此,監察院在102年5月時糾正內政部及各級地方政府,台中市府也依內政部公布的作業
原則,辦理全市各都市計畫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專案檢討」,企圖解決此類問題。
都發局表示,這次專案檢討,預計可解決全市近470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讓土地不再閒
置,其中以個別變更的土地面積為62公頃,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徵收的面積為50公頃
,其餘358公頃則將辦理跨區市地重劃;其中12處公園及兒童遊樂場保留地,共計7.79公
頃面積土地,變更為可建築用地讓地主能透過跨區重劃方式獲得補償。
都發局說,事實上被變更為建築用地地7.79公頃土地,已長達五十年未能徵收與開闢,可
說是「看得到卻用不到」的公園,但是透過這次專案檢討,卻能實質開闢42處,共計
13.38公頃的公園、兒童遊樂場及綠地用地等開放性公共設施,還能保障地主所有權。另
外,透過這次專案檢討,除實質開闢公園、兒童遊樂場及綠地外,若再加上停車場、國中
小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則可開闢約140公頃的公共設施,可望大幅提升鄰里生活環境品
質,並具有調節都市微氣候功能,促使台中朝向宜居城市目標邁進。
都發局指出,將陸續推動公墓公園化策略、城市入口意象改善計畫、花園城市運動補助計
畫、河濱公園及建築物立體綠化、鼓勵空地綠美化等措施。改善地方景觀,也提供市民休
閒空間,且透過法規增訂檢討及各種建築基地審議會議,要求各建築基地應留設各種綠色
開放空間與綠化面積,落實綠意環境公私共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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