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律怎麼訂 就怎麼處理 這不用多講
大家有沒有覺得法律這樣訂感覺怪怪的嗎???
至少立法的原由跟基礎都很怪
為什麼我覺得怪
就拿棉條來說
棉條網路不能販賣交易 是因為它屬於醫療用品
這用品需要專家指導使用 對消費者比較安全
到這邊都很合理
那就怪了
我在超商也買得到棉條
超商只有工讀生店員 也沒有藥師可以諮詢
為什麼超商就能賣?? 網路不能賣??
保險套也是一樣情況
如果怕大家買到假的造成身體傷害
所以限定只有特定通路能賣
那食品怎麼辦??
照這邏輯有品牌的食品 有標章的食品也有可能買到仿冒的
也只能限定實體通路啊 為什麼拿來網路賣??
耳溫槍更妙
耳溫槍在台販售前都要經過國家標準局
準確度符合規範才能販賣
既然機子都通過國家的檢查了
為什麼限定只能在醫療器材行或是有藥師的藥局才可以賣??
在網路賣會有甚麼危害嗎??
我猜全世界只有台灣不能在網路賣耳溫槍吧?! (有錯請打臉)
講白的
這種法案就是跟財團與相關醫療公會一起調和出來的法案
用健康所包裝出來實際上就是為了少數人利益的法案
去年台灣政府開始限制出國旅遊攜帶回台藥品的量
衛福部就講一堆幹話 說這樣有健康虞慮 所以要限制
同樣的品項 在台灣的店面就可以爽爽買
在日本買就要限制你攜帶回台的量
笑破我的內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