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utk (下雨天)》之銘言:
: 不知道其他縣市是什麼狀況
: 也不特別說是那些候選人了
: 不然又要被抹黑是黨工
: 不過台中這的選舉應該是近年來最糟糕的
: 每天6-8點之間超多自動語音的電話
: 每次吃飯吃到一半或是照顧小孩到一半還要去接起來掛掉
: 接起來基本上我都說一句三字經就直接掛掉了
: 這些人到底在想什麼啊
: 為什麼覺得接電話的人會有耐心去聽完這些自動語音的廢話
: 路上的宣傳車也是
: 各種噪音以及阻礙交通
: 真的非常擾人
: 很希望可以立法禁止這種造成民眾困擾的選舉宣傳方式
: 基本上用這兩種方式宣傳的人 我個人是完全不考慮投他
: 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台中市民有這方面的感受
: 或是有喜愛這兩種方式的聲音 說說自己的看法
無聊去看了一下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六節第40條提到
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及罷免活動期間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長為十五日。
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
長、原住民區長為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為五日。
前項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競選及罷免活動時間,自上
午七時起至下午十時止。
但我想這應該被認定為造勢大會、候選人站在競選車上拜票這種情況。
另外整條選舉罷免法都沒有提到電話、宣傳車的字眼,只有提到大眾傳播媒體
所以目前惱人狀況.....無解,因為都不在法律規範之內
嗯....拔電話線比較實在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