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雇工讀生不給薪 台中慣老闆挨罰20萬道歉

作者: djeh0819 (DLC通通給我買起來)   2018-04-25 21:41:46
雇工讀生不給薪 台中慣老闆挨罰20萬道歉和解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425/1341535/
蘋果日報
台中市沙鹿區詹記台灣小吃靜宜店老闆,請工讀生當學徒不給薪,遭網友上網爆料,台中市府勞工局昨、今兩日稽查後,確認店家違反《勞基法》,開罰20萬元;店家與周姓工讀生的媽媽,今下午在沙鹿區家扶中心協商後達成和解,和解條件即依法補發其應得工資,周姓工讀生自2月21日至4月3日共123小時的工時,依《勞基法》每小時140元計算,共17220元達成和解;鄭男說,雖然周男的母親要求他支付每小時工時130元,但他按勞工局的告知,以140元支付。
想打工付學費卻拿不到薪水的17歲鄭姓少年,20日傍晚接受《蘋果》訪問表示,他每天工作大約3小時,總共做了123小時,當初應徵老闆說薪水120至130元,以低標120元算的話,他總共可以領14570元,但到現在卻一毛錢都沒領到;他說,老闆原說4月10日發薪水,後來要我報總共要領多少,但告訴他了還是領不到,媽媽去幫忙要他還是不給。
鄭姓少年無奈的表示,當初念日校休學,是知道媽媽負擔太大沒辦法付學費,現在工作只是想賺今年要念夜校的學費。記者問現在心情如何?他無奈苦笑的說:「老闆不給錢感覺蠻糟的、給錢就能解決的事,卻弄成這樣」。
鄭姓少年媽媽說:「兒子想唸書知道我付不出學費,打工又遇到這種事,覺得很心疼」,自己離婚5年左右,目前在早午餐店工作,獨自扶養17歲兒子和6歲女兒,兒子很孝順,知道媽媽無法負擔日校學費輟學打工,今年準備白天工作晚上念夜校,想自己負擔學費2月下旬前往小吃店打工,講好看表現時薪120~130元,至今卻都領不到錢,兒子老實不敢說,她知道後,傳LINE訊息給鄭姓老闆,但他都已讀不回,4月13日晚上直接去小吃店找老闆要薪資,老闆竟然皮皮的說「不方便、沒錢」,根本無心處理兒子的薪水。
勞工局檢查發現,業者僅給付部分時薪制每小時130元至135元,未達基本工資每小時140元標準;另外,該工讀生曾多次請求薪資,業者仍藉故拖延,積欠期間達3個月,至今尚未給付,嚴重損及勞工權益,違反勞基法情節重大。
因此,勞工局依勞基法第79條第1項、80之1條第2項、行政罰法第18條等規定,裁處20萬元整,當場要求業者必須在今日給付薪資給該工讀生。至於業者僱用的其他勞工工資給付情形,尚符合規定,若再發現業者涉及違法,都將依法處罰。(孫義方、陳世河/台中報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