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418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警員張卲仲,本月1日中午12時
許,接獲豬肉批發商蔡女報案,指稱她騎機車要送豬肉品給客戶,於松竹路時遺失內有64萬
元現金的帆布袋,警察正要幫她尋找時,卻有39歲的早餐店林姓老闆,拿著帆布袋到派出所
,64萬元原封不動,蔡女非常感謝林男拾金不昧,當場要給2萬元紅包答謝林男,林男當場
婉謝,他強調「助人為快樂之本,不會要求任何報酬」。
四平所調查,42歲的蔡女是豬肉品批發商,1日上午騎機車送豬肉品給客戶,將裝有64萬元
的帆布袋放在紙箱內,紙箱則置於機車腳踏板上,中午12時許行駛至北屯區松竹路時,發現
帆布袋不見了,立即掉頭趕到四平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尋,警員張卲仲受理後,立即請線上勤
務同仁沿途協助找尋,並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
就在員警忙著尋找時,早餐店老闆林男手持帆布袋到派出所,他表示,於昌平路、崇德8路
口開設早餐店,早餐店營業結束後,在昌平路2段路上拾獲帆布袋,送到四平所交給警方處
理。
蔡女確認是她掉落的帆布袋無誤,裡面的64萬元原封不動,非常感謝林男協助,當場要給2
萬元紅包答謝林男,林男當場婉謝,他強調助人為快樂之本,他不會獲得任何報酬,警方也
推崇他拾金不昧精神。
心得
以前就聽過賣豬肉很賺錢,不過太辛勞每日凌晨都在工作。終於知道現金很多的是傳統市場
的豬肉攤,64萬不知道是不是一日營業額,我年薪都不到60萬對不起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