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二行程機車 台中車籍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8-11-16 15:38:29
徵假資料詐領補助. 小心吃上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公訴官司.
請徵的人三思. 請想賺這個錢的人三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法 339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 214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https://oaout.epa.gov.tw/law/LawContent.aspx?media=print&id=GL00503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07.11.16 15:2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淘汰堪用高污染老舊汽油引擎汽車及機器
腳踏車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2 年 0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九二000二二0七號
法規體系: 空氣污染防制
圖表附件: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淘汰堪用高污染老舊汽油引擎汽車及機器腳踏車作業要點 .doc
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淘汰堪用高污染老舊汽油引擎汽車及機器腳踏車作業要點
(pdf檔) .pdf
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加速淘汰堪用高污染老舊汽油引擎汽車
(以下簡稱汽車)及機器腳踏車(以下簡稱機車),鼓勵提前汰舊,以減少空
氣污染物排放,特訂定本要點。
二、 補助對象:
(一)凡持有出廠日起算第十年及十年以上之汽車,且於辦理報廢前均依道路交通安全
規則規定參加汽車定期檢驗,並完成報廢及回收手續者。
(二)凡持有出廠日起算第七年及七年以上之機車,且一年內曾參加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以報廢日期起算),並完成報廢及回收手續者。
三、 補助期間:
(一)汽車:自九十年元月一日起至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車體回收日期為依
據。但因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不足時即停止補助。
(二)機車:自九十年元月一日起至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車體回收日期為依
據。但因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不足時即停止補助。
四、 補助標準:
經本署審核認可後,汰舊汽車車主可領取新臺幣(以下同)一萬三千元現金或一萬三
千元購得最優惠之大眾運輸車票(由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支付廢車回收獎勵金三千元,
由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支付補助汰舊一萬元);汰舊機車車主可領取三千元現金或三千
元購得最優惠之大眾運輸車票(由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支付廢車回收獎勵金一千元,由
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支付補助汰舊二千元)。
五、補助淘汰堪用高污染老舊汽車申請程序:
(一)車主或其代理人檢具相關文件,將廢汽車交給回收商回收,並現場填寫廢機動
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一式四聯),回收商回收廢汽車須依「廢機動車輛回收清
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規定,完成廢汽車回收稽核認證作業,並協助車主
填寫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二)廢機動車輛管制聯單需檢附下列文件:
1.身分證(護照)影本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政府機關免附)。
2.回收汽車行車執照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註銷異動登記書影本。
3.汽車行車執照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可証明已完成汽車定期檢驗者。
4.足可證明報繳之廢車為車主所有,如:車籍資料、行車執照、汽(機)車異動登
記書(報廢單)、牌照稅單、燃料費繳款通知書、保險單、出廠證明單等證明文
件影印本。
(三)經本署審核認可並與回收汽車車籍資料比對,無重複申領情事,且該回收汽車
不為失竊車輛,方可領取補助款或大眾運輸車票。
六、補助淘汰堪用高污染老舊機車申請程序:
(一)車主或其代理人檢具相關文件,將廢機車交給回收商回收,並現場填寫廢機動
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補助堪用高污染老舊機車汰舊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如附件一)及回收管制表(如附件二),回收商回收廢機車須依「廢機動車輛
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規定,完成廢機車回收稽核認證作業,並協
助車主填寫申請表或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二)申請表或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需檢附下列文件:
1.身分證(護照)影本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政府機關免附)。
2.回收機車行車執照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註銷異動登記書影本。
3.已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相關資料。
(三)經本署審核認可並與回收機車車籍資料比對,無重複申領情事,且該回收機車
不為失竊車輛,方可領取補助款或大眾運輸車票。
七、 機車製造廠或代理商須向本署提報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執照影本,並檢附
推薦代辦經銷商清冊,經核可後,始得代辦申請事宜;而經核可之代辦經銷
商應先確認所回收之老舊機車已完成定期檢驗,並協助車主填寫申請表或廢
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八、 注意事項:
(一)回收廢機動車輛行車執照之出廠日期原無記載者,以原發照日期為依據。
(二)若無回收廢機動車輛行車執照者,可檢附含出廠日期、車主姓名、牌照號碼及
引擎號碼等相關清晰車籍資料影本。
(三)回收商應核對廢機動車輛引擎號碼及其車籍證明文件與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
單或回收管制表所填寫之資料是否相符,且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回收管
制表應加蓋登記回收清除廢車專用章及收車人簽章以資證明。
(四)代辦經銷商對每輛回收廢機車,彙整填據回收管制表,並保存至少二年,以供
查核。
(五)代辦經銷商及回收商若有偽造資料事實,本署將終止其代辦資格,並追還本署
^^^^^^^^^^^^^^^^^^^^^^^^^^^^^^^^^^^^^^^^^^^^^^^^^^^^^^^^^^^^^^^^^^^^
所核發補助款或與大眾運輸車票相當之金額。
^^^^^^^^^^^^^^^^^^^^^^^^^^^^^^^^^^^^^^
※ 引述《zxc82922 (旺仔)》之銘言:
: 《物品名稱》 → 設籍台中的二行程機車
: 《物品狀況》 → 要能過戶排氣檢驗有沒有通過無所謂,二行程車籍於104年12月31日前 設籍臺中市
: 民國92年12月31日前(含)出廠之二行程機車
: 只要符合台中市二行程汰舊新購電動車資格 即可。
: 《所 在 地》 → 台中
: 《意願價格》 →4000-5000
: 《交易方式》 →北屯監理站面交
: 《聯 絡 人》 →私訊 謝謝
: 汰換申購gogoro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