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是當初團隊的人員之一嗎?
為啥你講的和我經歷的都不同?
請問你要不要提供一下相關來源證據?
※ 引述《youngdar (黑咖啡)》之銘言:
: 以下是小弟做夢夢到的,
: BRT當初招商說明會時剛好也有機會去聽,
: 最後到了實際招標階段沒記錯的話共有四個團隊競標,
: 由團隊規模最小的華電聯網得標,
: 2014年那時應該台中在地的工班都知道,BRT的硬體建設趕工跟飛的一樣。
: 然後硬體跟車輛也都真的在選舉前開在馬路上給民眾搭,
: 但是,沒有優先號誌系統的BRT本質上就是公車專用道+低底盤公車而已。
: 而硬體建設趕工完成後,優先號誌系統在哪裡呢?還沒生出來。
當時的優先號誌系統採用的是「相對優先」,用綠燈延長、紅燈截斷的方式
整個優先號誌運作邏輯在設計階段就已經完成,差別在於得標商要落實
到機電系統和相關設備上,並且讓優先號誌運作而已,跟你講的沒有現成系統
可以用好像不一樣耶?
另外提供一個消息,高雄輕軌的優先號誌設計的團隊好像還是同一間公司耶?
另外在BRT趕工的時候,沒記錯的話,華電本身就已經開始在逐步路口
測試優先號誌的部分,網路上甚至都有影片可以看,怎麼跟你講的都不一樣?
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pGVTGkJDCc
: 當時台灣並沒有現成的系統可以用,業界有二個解決方法,
: 一個是跟國外買,一個是找團隊寫。前者要花的錢非常多,是以億為單位計價的。
: 而得標團隊選擇後者,最後就是從頭到尾都沒看過這個系統。
: 那這樣BRT就不是BRT了,廠商也一定違約,
: 剛好林市長視察行控中心,把這件事戳破,他說BRT是騙局也沒錯。
林佳龍視察興中行控中心的時候,台面上戳破的是說「沒有雙向通話功能」
這件事情才對吧?當初好幾個新聞也都這樣報,請問你講的沒有優先號誌系統
來源出處是哪裡?你確定這種說法不會對華電構成名譽上的損害嗎?
興中行控新聞: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789
當初BRT藍線的正式行控中心區位是設置在梧棲機廠,
梧棲機廠是所有BRT路線的總OCC,同時該機廠也是
三級維修的保養廠(應該是,沒記錯的話)
所以興中行控中心被定位為藍線備援的行控,初期先利用興中先把OCC架起來
等梧棲機廠正式完工後,就會整個移過去使用
但是詭異的是,整個行控中心當初由林佳龍開砲說沒有雙向通話功能,可是卻在某一天
某月台卻詭異的發出音樂,搞的搭車民眾嚇一跳,分貝還超過84分貝
BRT月台內放歌囉 84分貝!民眾:太吵了
https://news.tvbs.com.tw/life/564745
我想請問,這又是啥情況?
更扯的是,後面華電聯網打仲裁官司,結果還打贏?市政府要付錢?
BRT仲裁中市府要付1.8億 藍營批「浪費公帑」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830/1193277/
請問,若這種重要的雙向通話功能沒有,華電聯網憑什麼還可以打贏仲裁官司?
那這又是啥情況?仲裁庭是KMT開的?
另外興中最開始的用途就不是用來做行控中心使用,但是塞了一個備援的上去
所以電力系統要重新調整,遲遲未整個上線主要是要等台電電力到位才有辦法
整個銜接,若只批這點說騙局還說的過去,但是你所講的狀況好像不太一樣耶?
不解釋一下嗎?
: 但他最後廢掉BRT,剛好廠商可以下車,如果BRT的計畫繼續執行,廠商勢必違約。
: 而如今市府主動廢除BRT計畫,廠商還可以跟市府求償,最後市府還真的賠人家錢...
: 前後二任市長對BRT的處置給民眾的印象基本上都是扣分的,
: BRT原本是很好的構想,但想想中港路的車流量,
: 原本夠塞了還減少四個車道(車道+站體)
: 當初有人建議要規劃把站體設在中港路中間,二方向車道共用同一個站體,
: 會讓中港路的車道不會那麼擁擠,
: 但必須多蓋好幾座天橋或人行道(讓乘客可以從中港路二邊走到路中央的站體)
: 這樣施工一定會趕不上當時的市長選舉,所以最後就是東西向都有站體跟車道。
並不是這樣好嗎?BRT車站的設置位置,因為必須閃掉台中港路中間一堆混在一起的
公私有土地,台中港路中間因為過往KMT垃圾執政的後果,都先把人家的地做既成道路
使用,並未完整徵收,導致中間產權複雜,有私有的也有公有的,都混在一起
根本無法分辨,有興趣的自己上國土測繪中心套疊地籍圖自己去查就知道
今天要蓋BRT車站,又是這種有遮蔽的車站
就必須使用到「地上權」的部分,那勢必得直接做整個道路用地徵收,
就算今天只蓋捷運也一樣,因為你從上空蓋了建物遮蔽到人家的土地上,
用了地上權,你就是得付錢徵收了事,不然私有土地可以告你侵佔
如果你想蓋在中間,就是請付錢徵收,那這樣一來BRT就失去便宜成本的特性
根本和你講的是兩馬子事情
: 我一直在想,2014年選舉時,會不會有人在要去投票的路上塞在中港路,
: 最後度爛本來要投胡志強的改成投林佳龍?
: 然後接任的林佳龍在處理BRT的存廢其實感覺也做得很不聰明,
: 當時廠商應該會違約,市府卻先廢除BRT。
: (不知道現在號誌優先系統是否做出來了,
: 聽說當時要做的團隊後來發現要花的成本比原本預估的還多很多。)
老話一句,如果廠商當時真的違約,那時的專管早就開罰叫你賠錢了
而且我沒記錯的話,當時已經連設計團隊、土建、機電都被專管罰好幾次了
為啥?因為趕工不力,設計缺失一堆
如果真的有違約重大情事,那請問華電聯網仲裁庭是在打啥?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