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https://goo.gl/ZYk9Gp
內文: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下午公布前市長林佳龍簽約「海水採礦MOU」內容,指林佳龍團隊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不該保密的資訊也保密,過於遮掩。盧表示,「不排除單方面廢止MOU」,以防對方(霍夫曼等人)以此1100億元的投資案,招搖撞騙募資,後續會持續聯繫霍夫曼,釐清內容。
針對盧秀燕今天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前台中巿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市府早在今年3月6日海水採礦合作備忘錄簽署記者會上,完整公開簽約內容,也上網公開,盧今天公佈一模一樣的內容,「雷聲大雨點小,無非是政治鬥爭。」
盧秀燕表示,這份「海水採礦備忘錄」內容沒有涉及到個人或公司的營業秘密,今天公開內容是滿足市民知的權利,前市府違反資訊公開規定。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備忘錄」本身沒有法律效力,比較擔心的是背後有其他法律效力的合約,如果只有這兩張紙,台中市政府可做單方面廢止。
盧說,以「台中市政府」名義簽備忘錄,算是官方文書,德商霍夫曼可以拿這份和官方的簽約,到全世界各地籌資、募款,若引發後續問題,這樣變成台中市政府、全體市民協助背書。
盧秀燕今天公佈當初霍夫曼的簡報內容、以及「海水採礦」經過始末流程、備忘錄的正本文件。
經發局長高禩祥表示,後續待查疑點有五項:一、霍夫曼提供投資簡報,但未見投資計畫書及投資公司實績,二、經發局3月13日回覆市議會表示雙方有「保密」不能公開,是否還有其他資料?三、MOU簽署過程有沒有局長或市長指示的簽呈?四、目前兩頁備忘錄為提及投資標的及金額,但林佳龍說有1100億元的技術,是否有附件。五、這份備忘錄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開。
新聞局長吳皇昇補充表示,不排除單方面廢止MOU,也會積極尋找霍夫曼,如果當初前市府能找到他,現在卻找不到,也有問題。也會責成政風處查明始末。
前新聞局長卓冠廷強調,盧選前不斷指市府有投資損失,此案僅是投資諮商階段的行政協助,市府並未支付任何資金,也無任何投資損失,當時已坦承有疏失,並已檢討改進,「該投資案也早已終止」。
備註:昨天的瓶子很白痴,但今天智商終於上線了,MOU是沒效力,但就跟新文內說的一樣,如果被拿去騙台灣或世界上其他投資者募款,台中就真的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