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又是酒駕闖禍!休旅車撞飛路邊停車下車

作者: ffdagger (風紋熊)   2019-02-28 12:21:11
這件的路邊停車,該路段沒有劃路邊邊線(15公分白實線),
目測大概也有緊靠道路右側,所以很可能沒有構成交通法規上違規停車的問題。
但是,撞擊當下是"開車門"狀態,開車門的交通法規如此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12 條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遵守下列
規定:
一、應於汽車停妥後開啟或關閉車門。
二、乘客應由"右側"開啟或關閉車門,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
側開啟或關閉車門。車輛後方設有輪椅置放區者得由後方開啟或關閉車門。
三、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
四、確認安全無虞後,再將車門開啟至可供出入幅度,迅速下車並關上車
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1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
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但
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
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該乘客。
既然拿小孩的東西需要開車門一點時間,還不是一下子,
最好遵守交通法規從"右側"開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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