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轉貼自臺中市長盧秀燕臉書
https://i.imgur.com/d25D0fH.jpg
【中華民國法律是唯一的標準】
遊行准駁與否,集會遊行法是台中市政府與警察局唯一審核的標準。台中市政府和警察局
不會刻意放水;也不會故意阻撓。
另外根據大法官釋憲445號:政府亦不得預審集會遊行內容。
遊行過程,主辦單位應確實維護秩序安全;遊行内容也不得牴觸我國法律,
否則執法單位絕不寛貸。
只要完全遵守集會遊行法和中華民國相關法律;台中市政府和警察局會依法保障集會和言
論自由!
#大法官釋憲445號
#警察局 #警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