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好久不見了 郭美珠部長(沒記錯名子吧?)
想當年 你以「私人名義」代替我給醫院20塊錢
而最近 同樣你們家的組長再次以「私人名義」
說:只要這20塊錢能讓我忘記這件事情 我私人給你也沒關係
雖然我一開始是說你不是代表醫院 我不能收就是了
但這組長社交功力真是不錯 再拒絕下去場面就不好看了
所以我收下了(我知道說出來又有鄉民要酸了 但請合法呢!)
現在 你該代表童綜合醫院 出來處理事情了吧?
不然我會打從心中認定童綜合醫院 就是會吃員工豆腐的醫院
現在尋找童綜合醫院 批價課部長
出
來
面
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