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忙 沒時間上線 還真不好意思
我就三篇一起回一回吧
首先是JustSad (職業被告)
你開頭就講說不要學野狗亂咬人 如果只留下這句話 大概也是被我告
我的訴求很簡單 從頭到尾都是一樣 我的事情 甚至還有警察告訴我該買個密錄器
我已經認真考慮這個選項 我的人生遭遇 這幾年 絕大多數都沒好事
還有 我無意鬧台中板 只是「宣傳童綜合醫院與仁心聯醫做過的事情」
另外 就像我寫給你的回信一樣 我屬於奇行種 到了30而立之年 我早就已經不是
2017時 29歲 會怕上電視新聞的人了
雖然我不是什麼咖 但是好歹也在地生活了31年 俗話說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繩
現在收據我都留的好好的 「跟童綜合有財務往來真的要小心」
至於你說要到台中市政府舉牌抗議 這我覺得誇張了
而且我早就已經不只為了20塊錢 我再次強調 我會認真考慮買密錄器
這幾年真的太衰了!
你不會有事 因為你只是打個比方而已 而且我連你的過往我也懶得去挖
至於你推文下面 又有幾個不怕死的 在那邊亂講話 我已經拍照拍好了
至於是誰 大家看看誰亂講話就知道
雖然有推文提到 這醫院專收道上火拼的 這我倒是沒在怕
我連死都不怕的人 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