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IFnASi (Gossiping)
依照公職人員罷免法任職滿一年可提起罷免
高雄市民在聖誕節過後就向中選會第一階段提議罷免準備了3萬份連署提議罷免
選委會在25日內查對提議人員民冊
後面才能13%連署罷免市長30日期限
幾個月前對魯市長事事不滿意
通通都是中央的錯
怎麼提議罷免高雄26日就送交中選會
台中怎麼還慢吞吞的肯定是忘記了!
為了提醒自由的可貴 告訴大家既然要罷免
就要認真對待
台中可投票人數約215萬 提議人需4萬3
罷免人需28萬 提議人不可以是連署人
且進行罷免同意票及投票率都要過半
108萬參與投票盛會就可以罷免魯市長
順便說說台中曾有市長因為遭監察院彈劾
停職半年,相信民意可以完成創舉 罷免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