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標題我覺得超級符合我昨天看到的情況 整個就 是在哈囉 完全無
法理解 法規的價值到底是什麼ORZ。 切回正題 我昨天早上八點多在忠明南路忠誠街口
等紅綠燈要過馬路 然後有一台托吊車 臨停在忠明南路靠忠誠街 寵物店那(往台灣大道
方向) 然後下來了一位警察 然後驅趕路邊違停 違停車主也把車開走了 「重點來了!!
!」就在 這台托吊車正右邊還有一台車 超級無敵明顯違停卻完全沒任何驅趕或直接拖走
那台車停在 忠明南路忠誠街口遠傳前面畫紅線的轉角加壓在”斑馬線”上 我整個滿臉
問號 這台不是應該才是大違停嗎 怎麼沒有順便驅趕 是在哈囉 我覺得超級無敵扯 扯
扯 真正影響交通的總是不抓 ( 體諒一下手機發文很難排版 晚點再用電腦排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