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紓困公式複雜 台中門檻每月生活費要低於1

作者: kugiru (異於常人)   2020-05-06 18:23:19
來源:聯合新聞網
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39/4543863
內文:中央擴大急難紓困補助1至3萬元,今天起開放各區公所申請,很多民眾搞不清楚自
己是否符合資格。台中市社會局表示,各縣市門檻不一,要低於當地「家戶平均每人每月
生活費」1.5倍,台中市平均最低生活費1萬4596元,換算1.5倍是2萬1894元,還要除以家
戶人數。
社會局表示,民眾請領需符合「有工作且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致生活陷困、無加保
者、未領取政府機關其它補助津貼」等資格,還得低於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者
。這套計算公式複雜,公所人員忙翻天,直批計算公式「整死第一線人員」,民眾對於請
領步驟這麼複雜,更是氣炸。
有關補助金額計算,只要民眾「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當地的1.5倍,可申領1至
3萬元紓困金;「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介於當地1.5至2倍間,可領1萬元。
簡單來說,計算公式是:(家戶月平均收入+家戶總存款)-每人15萬元存款乘以家戶人
數]鰹a戶人數=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
舉例來說,台中換算1.5倍是2萬1894元。若李先生一家有3口,家戶月均收入2萬8000元,
總存款47萬元,但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可免納入計算,李先生一家扣除45萬元後,再除
以3人。換算下來,李家「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等於1萬6000元,低於2萬1894元,即符
合領取資格。
社會局提醒,民眾申請紓困金時,要準備身分證件、實際共同生活戶內人口的存簿,或今
年1月1日起存摺內頁影本,以及從事工作受疫情影響的證明,如薪資異動紀錄、進出貨紀
錄、營業紀錄等。若無薪資證明文件,如攤販或臨時工等對象,須提出切結書,具體說明
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由區公所受理後書面核定。
備註:紓困方案到底是想不想讓人申請啊,用的那麽複雜,讓人民和公務員都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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