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金錢豹虐殺】館長槍擊案翻版?沒錢還請4律師 2大不合理啟疑竇
館長槍擊案翻版!男子黃宏瑜等5人本月4日從台中金錢豹南七店帶走詐騙集團同夥廖姓男
子(29歲),凌虐30小時致死。他聲稱為討50萬元債務才失手殺人,案發後迅速向熟識刑
警自首,還大手筆請來4名律師,其中1名律師甚至歷任地檢署、高檢署檢察官,5嫌到一
審結束的律師費近百萬元。偵辦警員私下透露,此案有2大不合理之處,很像館長槍擊案
翻版。
犯案計畫縝密
他們的預謀犯案計劃同樣縝密。館長槍擊案的劉姓嫌犯聲稱,開槍動機是不滿被館長指控
性騷擾,還被肉搜;然報復犯案多為一時衝動,他當天卻埋伏177分鐘,不達目的不罷休
,行兇後立即投案,想爭取自首減刑機會。
黃宏瑜則聲稱為討50萬元債務,在凌虐30小時後,於5日中午12點誤殺死者,還把死者的
廖姓友人打到四肢全斷。檢警還發現,在南投水里的案發地點是他事先向朋友借來的民宅
,他殺人後一點都不慌張,把廖姓友人丟包到台中榮總後,迅速致電熟識的台中刑大偵四
隊小隊長自首,取得減刑資格。
收入低卻聘多名律師
再者,劉嫌原在超商打工,近期無業啃老,投案後卻能委任曾擔任過司法官的律師郭力菁
及律師陳怡榮幫忙辯護,讓人懷疑錢從哪來。
而黃宏瑜表示,事件起因是為了要討50萬元債務,但他一口氣找來4名律師,其中1人歷任
台中、南投、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是國內反毒大將,今年初才轉
任律師。
執業律師洪家駿分析表示,律師收費論件計酬,而殺人屬於重大刑案,光是陪訊可能要花
4小時以上,5名嫌犯的律師費約要花10萬元。未來若繼續請律師打官司,起訴前每人約7
萬元,若進入一審程序,每人約10萬元。若5人都要打官司到一審結束,整體費用約95萬
元。警方對此表示:「甘冒花上數十萬元律師費的風險,找一群人去討50萬元的債,實在
不合理!」
這名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昨天告訴《蘋果新聞網》,是黃嫌的友人委託他們前來,嫌犯的經
濟狀況都不好,但既然接受委託,「就來做應該做的事,錢的事情以後再說。」
據了解,黃男及死者都有詐欺前科,在詐騙集團共事。檢警懷疑,可能是死者「黑吃黑」
,未繳出詐欺款項,或與其他成員分贓不平,黃男受人教唆來修理死者,所以一出事就馬
上有人替黃男等人找律師,不排除還有藏鏡人,將擴大追查。
據了解,偵訊過程中,只有黃男1人承認打人,其他4名同夥異口同聲宣稱,「我只有在旁
邊看」,說詞明顯避重就輕,但檢警對此供稱存疑,懷疑就算其他人沒有動手,也不可能
只有黃嫌一人控制2名受害者行動,同夥應該有協助壓制及甚至出手,不排除5人都有動手
。
且黃男落網後供稱,搭載死者的犯案車輛分別為 Porsche 與BMW。不過《蘋果》深入訪查
發現,犯案車輛竟是 Infiniti與 Lexus,顯見黃男狡猾,企圖誤導偵辦方向,讓警方無
法追查其車行記錄,全案應該另有隱情,將有待警方調閱檢視器釐清。(田兆緯、王煌忠
/南投、台中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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