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違規者付費 違反土管強制代拆 中市即起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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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訂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代履行拆除執行原則」,10月1日起上路,土地或建
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經限期自行拆除仍不拆除,將於
執行拆除時收取費用。此外,新法針對農地違規、未登記工廠、稽查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
等3類違規使用建築物,將列入優先處理,以落實公平正義。
都發局指出,統計去年1月至今年9月,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裁罰案件中,非都市土地佔58%
,都市土地佔42%,嚴重影響農地及建物正常使用。市府配合農地保護政策及工廠管理輔
導法修法實施,若違規使用建築物,經裁罰限期自行拆除仍未拆除,移由都發局執行時,
將按實際發包契約單價,估算拆除費用並通知繳納,若逾期不繳納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都發局表示,土地或建物違規使用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會影響環境及公共安全。為改善過
去編列預算拆除,變相讓違規者得利的不合理現象,市府依據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
行政執行法,訂定「台中市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代履行拆除執行原則」,落實違規者付費、
嚇阻違規使用行為,期盼政府與民眾共同合作,打造台中成為安全、安心的家園。
(10/19*15)*都發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32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