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附上過往板主大大們建立的板規!
5.4: [揪團]運動、外出購物、唱歌、電影、吃飯、出遊...吃喝玩樂請用此分類。
5.4.1 線上揪團包含各網站、通訊軟體之社群(例:Line群、FB社團),
發文資格登入700次、發文100篇,每個月限1篇,
違者刪文禁言90日。
5.4.2 不開放金錢博弈類揪團(含卡片桌遊),若文章內容涉及金錢博弈,
產生的法律行為由板友自行負責,並退文禁言90日。
5.4.3 真實活動揪團7天一篇,欲更改內容請修文,違者刪文禁言15日。
活動類型不同者,則不在此限;活動類型分類由板主認定。
板規上,其實都已經規範的很清楚。
而且,只要正確選擇分類,也都會有細項範本,可供參考發文使用。
根本的問題是,有心人士是否會透過揪團此行為牟利。
板友 LonyIce (耀西) 這次有檢舉該板友的揪團文章與後續行為,
我們才會去詢問板友其相關事宜。
經過板友的回覆之後,
我們假定他的揪團是起於善意,
不過其後續的相關行為可能做得不夠好。
處理方式,我們刪除該板友的相關揪團文章,並請其注意往後的揪團行為!
今後如果有板友遇到類似的情況,
發現任何實際揪團如有不實,也還請向我們提出檢舉了。
謝謝。
網路交友注意事項
不隨意透漏個人資料,避免遭濫用。
與網友相約見面,應告知家人及朋友自身去處。
相約見面地點應慎選,以明亮、人多場所為主。
不食用已經離開視線的飲料、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