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utoTea (自動茶)》之銘言:
: 說真的 這個案子就要把警察看成是 殺人兇手 有點太偏激了
: 平心而論,如果是停在路邊停車格內,一樣不看後面有無來車
: 一樣的開門,一樣的撞倒人,一樣的剛好有車子出來,又剛好被輾過
: 結果還是一樣阿(這不是沒有發生過阿!) 這樣跟警察有什麼關係?
不就是因為警察放縱違停,所以違停才會這麼嚴重?
https://streamable.com/pwfjgk
一台車,前面有停車格故意不停,檢舉後,警察回覆是:
檢舉車輛違規停車一案,經檢視你所附之檢舉影像資料,無法判斷駕駛人是否保持立即行
駛狀態及有無上下客、貨之情形,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3條第4款「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規定不予舉發。
真的很棒棒。禁止臨停都可以這樣護航,這可不是黃線。
警察都不只推了一把,根本就是造成違停天堂的元凶。
不然,為什麼實名制檢舉後,每個案件都要花2分鐘以上的檢舉時間
(台中市的還要每件檢舉都認證)
卻越來越多人上線檢舉?
不就是打 110 ,都要近半小時後才來,來了還只會鳴笛
(有時候連鳴笛都沒有,更不用說下車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