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法治國家
依照自來水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10055
縣和直轄市政府沒有限水的權力
如何分區,如何限制,如何開擴都是中央的權力
第 3 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左列事項:
二、有關全國性自來水事業發展計畫之訂定及監督實施事項。
六、有關跨供水區域供水之輔導事項,以及停止、限制供水之執行標準與相關措施之訂定
。
第 4 條
直轄市主管機關辦理左列事項:
一、有關直轄市內自來水事業法規之訂定事項。
二、有關直轄市內自來水事業計畫之訂定及實施事項。
三、有關直轄市公營自來水事業之經營管理事項。
四、有關直轄市內公營、民營自來水事業之監督及輔導事項。
五、有關供水區域之核定事項。
六、其他有關直轄市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自來水事業事項。
第 13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自來水之水源分佈、工程建設及社會經濟情形,劃定區
域,實施區域供水。
前項經劃定之區域,中央主管機關得因事實需要修正或變更之。
※ 引述《lazysimple (LAZYSIMPLE)》之銘言:
: 中部本來冬天到梅雨季前就不太下雨,一月的時候市政府才針對部分業者限水10%的樣
子
: 。
: 洗車場和游泳池繼續營業,對於民眾節水的宣傳也不夠。大家不知道這次的嚴重性。
: 目前供五停二我覺得還可以接受,可是現在是就算這樣下去,再一個月水庫應該就沒水
了
: 。
: 用水量不是滿容易預估的嗎?中央、市政府、水利局是不是動作太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