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中文..沒 我看不懂的是有時候是你的OS有時候是對方的OS可是你全部塞在一起所以很難懂好一點了==所以你有12萬的前後錄音 這部分就不用怕了吧 阿他們說的名譽受損是哪部分?因為你說他們店內影像壞軌?我個人覺得這聽起來就是要你自己摸摸鼻子算了 因為站不住腳不敢跟你大聲嗆告所以用個很模糊的名譽受損讓你雲裡霧裡然後就覺得算了現在就是房子賣了兩邊都不認問題要你一個買家自認理虧 可是你說的影像壞軌也是他們在管的 他要刪掉紀錄然後說壞掉沒畫面你也沒輒所以這件事除非你本身有決定性的證據(像你有錄音這種東西)不然的話只能自認理虧,因為很明顯的就是兩邊都不想處理再來就是這個錄音算不算竊錄(如果算是你違法而且不能當成證據)你要再問看看專業人士,我也不好下定論**如果算,是你違法至於重點我想是在你說的加價的小紙上,因為是面對面所以我個人猜測你應該沒有拍照,沒有拍照就不算證據(對方不承認的話)所以他耍賴說根本沒講過你也沒辦法**是加個逗號比較好懂==不是阿,你現在就不用管什麼誠意還是早講不早講,現在就很明白的沒人要處理這件事,只剩你要不要自己理虧還是用你手上現有的證據據理力爭而已如果你要理虧,就房子買了然後漏水又沒得做地板要另外找廠商(我的理解是這樣)如果你不理虧就看看能不能跟對方談,對方兩手一攤不管就是看在法律上你站不站得住腳(我指證據夠不夠充足這部分)其他也沒別的辦法我剛查了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第三項 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 不罰我個人是覺得應該據理力爭啦 感覺店家跟賣家都很消極 至於要不要還是看你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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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bXpKRE你沒配合的律師的話就去法扶問看看如果店家有理 他看你這樣爆料早就跟你槓上了就是因為站不住腳才跟你在這邊僵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