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罷免案相關討論23日零時起禁止

作者: kaorucyc (Yang)   2021-10-23 00:00:0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56 條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大家自己注意 不要發文
也不要跑到前面文章內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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