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市府調降20%公告地價 監院:大多圖利4%的地主
新頭殼 Newtalk
林朝億
2021/10/26
針對台中市政府於109年大幅調降公告地價達20.06%,不僅使公告地價占市價比僅10.86%
,為六都之末,市長盧秀燕稱「相信市民朋友下個月收到地價稅單將會『很有感』」,但
監院調查發現,地價稅收減損17億,且減徵之利益大多分配於不到4%的高土地資產納稅義
務人,甚至有453戶平均每戶可減徵114.9萬元,有違財富重分配的政策目的。
針對「109年台中市公告地價調降20.06%,使台中市整體地價稅收減少17億餘元,造成稅
賦衝擊」等情乙案,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9日通過監察委員施錦芳、葉宜津、陳
景峻提出之調查報告,促請內政部、台中市政府確實檢討改善。
調查報告指出,內政部為回應國內房價居高不下之民意訴求,於104年底召開105年公告地
價調整會議,建議地方政府調高公告地價。105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幅達30.54%,進而
使當年地價稅稅收較前一年度增加227.47億元,成長近32%,改善了各地方政府部分財政
問題,卻大幅增加納稅義務人稅賦負擔,引發反彈。
監委表示,內政部為達政策目的,建議地方調漲公告地價,本應提出有效配套措施,並勇
於向國人說明,地價稅採累進稅率對95%以上採自用住宅或基本稅率的納稅義務人而言,
其增加的稅額遠不及地價或房價等資產之漲價幅度,真正影響較大的,其實是擁有大量土
地資產者,但內政部卻未能提出有效配套措施,並與外界說明,以提升政策執行成效。事
後部分地方政府陸續調降公告地價,導致地價政策朝令夕改、莫衷一是,不但未能反映地
價趨勢,更嚴重妨礙政策目的之達成,該部未予檢討改進,竟以公告地價調整為地方權責
,未能有所作為,確有不當。
對於台中市的缺失調查報告指出,105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漲30.54%,台中市大幅調漲
38.25%,107年全國平均調降3.63%,該市則調降6.36%。109年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時,
該市以財政容許、減輕民眾地價稅負擔與維持公告地價占市價比為由,大幅調降公告地價
20.06%,遠高於全國平均調降率0.66%。
監委表示,雖台中市府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時,幕僚單位都提出大幅調降公告地價將造
成地價稅大額減徵對台中市財政將造成不良影響之意見,市府地價評議委員會仍通過調降
公告地價20.06%之決議。雖109年度逾8成地方政府因應地價趨勢多微幅調漲公告地價,然
台中市調降後,公告地價占市價比僅10.86%,為六都之末,與該府所稱維持公告地價占市
價比背道而馳,也與公告土地現值占市價比呈上升趨勢未符。
監察院報告還指出,台中市政府105年公告地價平均調漲38.25%、107年公告地價平均雖調
降6.36%,因105年大幅調漲造成民眾稅賦負擔增加,故該府辦理109年重新規定地價作業
時係以102年全市公告地價總額為調整參考。
報告指出,盧秀燕市長並於109年9月8日第453次市政會議指出:「……有關今日地稅局『
創新稅務,優質服務』專案報告,在沈局長領導下,地稅局主動積極省稅,輕稅簡政……
此外,本人上任後力推輕稅簡政,今年公告地價大幅調降 20%,相信市民朋友下個月收到
地價稅單將會『很有感』,市府成功落實還稅於民的承諾之餘,未來也請地稅局持續努力
改革本市稅務相關服務,讓更多市民感受市府的用心。」
報告稱,市府稱109年地價稅單,民眾收到會很有感,指平均每戶約可減稅1,660元。但台
中市109年公告地價調降20.06%,致該年地價稅查定稅額63.63億餘元,較108年之80.88億
餘元減徵逾17億餘元,減少幅度達27%。
但依據109年台中市地價稅查定表,私有土地納稅義務人計952,389人,其中適用自用住宅
土地稅率0.2%者計35.78萬人,第一級稅率1%者55.92萬人,合計91.7萬人,占私有土地納
稅義務人總數之96.28%,其查定稅額合計15.73億餘元,僅占私有土地總查定稅額之
27.16%,平均每人減稅金額約為170元及570元,僅約全市私有土地納稅義務人平均減稅金
額之1成、3成。
而第二至六級稅率的納稅義務人計32,055人,平均每人減徵3.8萬元,尤其是適用第六級
稅率之453戶,僅占私有土地戶數0.05%,平均每戶減徵114.9萬元,更遠超過市府對外宣
稱減稅2,500元。
監院指出,該市109年調降公告地價,固係地方自治,但卻導致地價稅收減損17億,且減
徵之利益大多分配於不到4%的高土地資產納稅義務人,有違財富重分配的政策目的。減稅
雖是民眾所樂見,該府允應正視施政永續性。
三位監委表示,政府施政千頭萬緒,執政者應以多數民眾權益為依歸,雖然減稅是民眾所
樂見,但更應重視分配正義,我國地價稅以輕稅為原則是希望民眾住得起,所以自用住宅
稅率只有0.2%,甚至基本稅率1%也建立在納稅義務人持有7公畝(700平方公尺)平均地價的
基礎上。
監委表示,105年內政部在民意的壓力下,要求各縣市政府做出公告地價大幅調漲之政策
,改善了各地方政府部分財政問題,雖然納稅義務人反彈甚大,但身為主管機關的內政部
和各地方政府要勇於向人民說明,公告地價調整對95%以上採自用住宅或基本稅率的民眾
而言,其增加的稅負遠不及地價或房價等資產漲價幅度,影響較大的是擁有大量土地的所
有人,但這不也是我國地價稅制所強調的社會公平資產重分配的目的嗎?
監委表示,本次台中市政府基於地方自治大幅調降公告地價監察院表示尊重,但依據本院
調查結果,調降的結果不但導致台中市地價稅收減損17億,且減徵之利益大多分配於不到
4%的高土地資產納稅義務人。三位委員希望透過此報告提醒所有地方首長降稅容易,增稅
難。為政者應以永續施政為要。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10-26/65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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