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瑪莎惡少事件!警認:有疏失…分局長記過

作者: godgod777 (Tim)   2021-11-11 15:35:43
新聞指向父母跟警察
怎麼沒指向這些小鬼的幫派
不是做賭博業的角頭嗎
感覺六分局也跟角頭有掛鉤
才會放走現行犯
可能小鬼報自己老大的名號就放人
好奇這票古惑仔的老大是誰
為什麼媒體不追幫派老大
反而去追無辜的父母跟警察
這背後的幫派老大沒教好小弟
出了事就神隱,這是掃黑的好機會
拜託調查局趕快乘機掃平這個堂口
※ 引述《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之銘言:
: ※ 引述《atrophy5566 (阿戳飛5566)》之銘言:
: : 偵查隊長應該是刑警吧
: : 事情發生的當下應該是派出所的基層行政警察處理並帶回製作筆錄
: : 這時候偵查隊應該沒有介入吧
: : 為何偵查隊長會調職?
: : 調職理由是未清楚說明偵辦進度
: : 所以未清楚說明的意思是什麼?
: : 抱歉我只是看熱鬧鄉民,對這懲處不是很懂
: : 想請問對警察體系熟悉的鄉民可以幫忙解惑
: 偵查隊長陳聖偉、市政所長李國彰調職拔官、六分局長蔡元戎記過一次
: 通常案件發生之後 勤務指揮中心就會派人去現場處理
: 派出所收到後偵查科就會去現場搜查 交通事件會委託給交通隊
: 如果現場有刑事案件 偵查科就會持續追蹤 大案件會交給偵查隊(分局單位)
: 所以這時候就會開始把案件分級(這個好像直轄市跟一般縣市會不一樣)
: 偵查隊會持續追蹤案件 如果有重大事件 就必須羈押緊急搜索等等的程序都要跑
: 如果非重大案件 就是給偵查科去處理就好了
: 所以這個事件我看到幾個新聞重點
: 1.互毆
: 2.徒手打人
: 如果這兩個就是重大事件
: 就是做完筆錄 就會比他們放回家 就會變成之後偵查函送
: 所以一開始的新聞 就是走1+2 所以也就只會有函送這個事情
: 但是明明就是重大事件 然後你做完筆錄把人放走??
: 你偵查隊有去跟醫院聯繫嗎?? 你知道在醫院開腦嗎??
: 知道他昏迷指數6嗎??
: 我感覺是偵查隊把這個看得很淡 或者還有其他的相法 我就不知道了
: 所以就是偵查隊長陳聖偉和所長李國彰調職拔官
: 那就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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