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千萬別違停!
今早約莫10點初,在河南路逢甲郵局辦理儲匯業務...
突然聽到警察鳴笛示警機車違停...
看到幾個民眾馬上衝出去要移車,警察便告知說要開違停單,但紅單尚未開立,民眾於是
要移車,警察告知要給開單,不許移車,不然要再開1萬2的罰單...民眾苦苦求情,說才
剛停,馬上要移走,但警察堅持要開單完再讓民眾走(因警察講得很大聲,引起大家的注
意,被開立罰單的民眾被開單後又進到郵局告知)...此時郵局郵務車也臨停紅線,司機下
車搬郵務袋,但警察卻視而不見違規臨停...機車違停是違停?郵務車就不是?
曾跟市警局局長信箱詢問若警察取締違停,已經拍照,但未開立罰單前,馬上移車走,是
否一樣會開立罰單並寄給車主,局長信箱回覆雖拍照,但未開立罰單夾車前,馬上移走都
不會處分...但這次的員警卻告知違停民眾要等其開完單接收,不然移車要再開立1萬2...
.不知該警察和市警局局長信箱兩造解釋哪一個正確?還是被開罰單的民眾轉告有敘述錯
誤?
有知情的鄉民可解釋違停開罰單準則嗎?
不過,還是請大家不要為了一時之便違停,可讓交通通行便利,且避免被開罰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