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西屯區漢成街38號的木製違建蓋成這樣;
有上台中市政府陳情平台申報, 得到的也只是官方罐頭回應: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的來信本府都市發展局已收悉,有關您反映本市西屯區漢成街38號屋前增建疑涉違
建一案,說明如下:
(一) 本案(本府都市發展局列管編號:1100306164)屋前增建涉違建部分,本府都市
發展局業以107年10月30日中市都違字第1070185433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查處在案,屬
新違建,本案違建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依規依序辦理。
(二) 感謝您對市政問題的關心與建言,爾後乃請不吝批評指教,如您對上述回覆尚有
疑問或其他建議,歡迎您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04-23260525)賴小姐,
將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單位與
填報時間
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 110/12/06 14:53:59
打電話去都市修復工程科賴小姐詢問, 說他們確認這是屬於新違建,
但該單位只有勸導的作用,
沒有重大安全疑慮的話. 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動作。
說法是目前還有上萬件等著排拆,也不會有確切的時間。
(那為何盧秀燕要拆大甲豪宅的時候一個禮拜就可以搞定。)
我就想問難道要等發生火災有人死傷時,政府才會處理嗎?
想請問版友這樣市政府陳情平台的作用何在,有沒有其它具執行力的申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