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選區立委補選落幕,但顏家土地爭議持續延燒,台中市都發局今指出南屯區817地號公
保地只拆除50%,今發文限7日全數拆除,否則將依規強制拆除;另沙鹿民宅、龍井國有地違
建,其中433-6地號、490地號,位於都市計畫保護區,若違規確認將依都市計畫法最高可罰
30萬元罰鍰;沙鹿山頂腳黃昏市場違建,下周將排複查。
顏家位於台中市南屯區817地號公共設施保留地,去年12月7日市府通知違建後自行拆除,昨
都發局派員勘查,圍牆、大門、臨大同九街違建、合法建物左側及占用國有地部分等違建已
拆除,剩餘木構造圍籬及合法房屋右側違建高達50%尚未拆除。
有關沙鹿民宅及龍井國有地違建部分,都發局經查為,沙鹿區國昌段490、494地號(私人土
地)及龍井區龍目井段水裡社小段433-6地號(國有地),昨天收到沙鹿、龍井區公所查報
單。
黃文彬表示,由於三處地號屬私人住宅,將與屋主聯繫,最快下周依規定前往複查後開立違
建認定書。針對媒體追問建築違規狀況?黃強調,將實際入屋勘查後才能認定並說明,後續
依程序通知違建人限14天自行拆除或改善,依規列管排拆。
另外,433-6地號、490地號,位於都市計畫保護區,都發局1月7日收到國產署現勘紀錄,已
依規定發函當事人14日內陳述意見,確認違規事實後,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開罰6萬元至3
0萬元罰鍰。
沙鹿山頂腳黃昏市場違建部分,黃文彬指出,位於自強段392地號部分建物領有使用執照,
都發局接獲違建舉報,即於今年1月4日發函公所查報,今日已收到沙鹿區公所查報單。
為釐清查報資料及違建所有權人,下周將依規定前往複查,確認後開立違建認定書,依程序
通知違建人限14天自行拆除或改善,並依規列管排拆,如經相關單位會勘有公安之虞,將優
先處理。
新聞來源:udn
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122494/603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