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居住正義,台中市府提出「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經討論修正,將針對持有
5戶以上房產者加重課稅3.6%,21日送議會二、三讀,但有議員希望加嚴、有人則認為不應
以戶為單位,也質疑施行後效益,最後議長張清照裁定附帶議決,市府須適時檢討施行績效
並分析是否再調整。
針對一般自用住宅,台中的稅率為1.2%,中市府為抑制房價,提出針對持有3戶房產以上者
加重課稅,議會日前審查相關法規,最後將其放寬為持有4間房產以下者採2.4%課稅,但若
持有5戶以上者則稅率將提高至3.6%,全台中受影響人數約8萬7000多人。
此案21日進入大會二讀,議員楊正中、謝明源、江肇國皆認為,以「戶」為計算單位不合理
,畢竟豪宅與套房的價格非等值,應該依照房產價值作為課稅依據。議員張家銨則認為稅率
應該因地制宜,建議加嚴至2戶就採加重課稅,「國民黨版本太寬鬆」,此語引發國民黨議
員李忠等人不滿,強調通過者為「大家討論的版本」。
議員陳淑華認為,自住房屋用累進計稅,先不論效果如何,其實也是居住正義的一環,市府
提出的版本與高雄一致,不宜放寬。議員黃守達則強調,囤房稅上路後,市府預計增加稅收
4億元,什麼樣的措施才能達到居住正義的目的?且多出來的稅收要用在哪裡?市府應給市
民交代,否則改革將淪為表面工夫。
台中市府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依照議會通過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版本,
受影響房產戶數約10.6萬,相較市府提出版本的預估增加稅收約少1、2千萬,所有增加的稅
收都將挹注青年與弱勢族群的租金補貼。
新聞來源:中時
新聞網址: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421003661-260405
備註:真的覺得不管什麼政策都很難打房,因為有錢人就是因為有錢才會買房啊,應該很少
會因為稅高稅低影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