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自性平會的新建議
我個人覺得這是充滿惡意的陷阱建議
上層教育局指示性平會委員
對受害人A女提出建議
將事證交給法院看能不能起訴
不是
喂
所有人都知道超過追溯期了
天知道地知道包龍星也知道
一交給法院馬上就是發回不起訴
然後我們就只能得到不起訴的法院認證
是急著要這個法院不起訴結論
好在九月順利完成結案會議嗎?
明明就有新的受害者向性平會提出申請調查
為什麼不併案處理
為什麼要急著結案
我們要怎麼相信性平會的立場?
去他的台中市教育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1497297.A.C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