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版主很好當 每天就看文章違規就刪掉就好了
突然發現沒有這麼簡單
要雙螢幕一邊水桶 一邊檢視他的發文資格 還要熟悉一下版規條例
其實感覺每個歷任版主都花很多時間在水桶........
好像應該要在找一個志同道合的版主。
還有一個是找理由的題外話
從我當時選上的同一天 我家天花板莫名的漏水了
去把天花板挖開 應該是樓上的排水管裂了
找樓上來看 樓上說不是他的事情
找管委會 管委會說 這是你們的事情
找警察 警察說是你們的事情
找調解庭 對方不來
每天就看著天花板漏水
一開始移開東西就好了 反正已經告上法院了
可是從某天開始 水跑進電那邊 電燈不亮 電燈一直跳
然後天花板裝飾開始掉 房間開始淹水
這個時候我整個火大了 你不處理嗎? 那我自己來好了
我自己把天花板挖開 從我家樓下每天敲敲打打修理樓上的地板
從此之後警察每天都來,管委會也每天都來。
管委會說我跟樓上天花板共有 你不可以動工 動工是違法的。
我:可是我家淹水啊!
管委會:對方說要告你。
警察:對,你這樣是違法的。
我:管委會我也找了,警察我也找了,調解庭我也找了他都不處裡,是要我怎樣?
我現在就要當壞人,我就是要修我家的天花板。
管委會警察法院都沒用,我他媽的我現在就是要當壞人,要告就來告我。
一開始警察還天天來,後來我乾脆叫警察不要來,我去警察局報到就好了。
不漏水了,好爽喔。
所以我那時候沒甚麼心情水桶,然後我一月底還要口試.....
我只有四千多P 就看有多少人推文 後天晚上大家來平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