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沙鹿民眾走斑馬線遭撞 現狀仍是車不讓

作者: fspmlp (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   2023-06-27 21:57:46
沙鹿民眾走斑馬線遭撞 現狀仍是車不讓人
新聞影片:https://youtu.be/ogg58Xz-ENI
新聞來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43581
林健生 王龍韜 朱鳳治 吳其昌 詹淑雲/台中 台北 桃園報導
發布時間:2023-06-27 19:51
更新時間:2023-06-27 21:06
6日晚間,台中沙鹿有一位民眾在沒有號誌的路口,要走斑馬線過馬路,結果前後有多達25
輛的汽機車,完全沒有禮讓,最後還被機車撞上。交通局後續強化改善措施,但是到現在還
有不少人違規。
位於台中沙鹿區的沙田路和四平街交叉的無號誌路口,旁邊就是光田醫院的大門口,斑馬線
近日被加了綠底增加醒目度,但行人通過時,還是提心吊膽。
一位民眾說,「我有一點害怕,我怕是說他們沒有停呀,還是什麼的,紅綠燈在那麼遠啊,
這邊怎麼沒有紅綠燈。」
6月6日一名女子準備橫越這處路口時,多達25輛汽機車沒有禮讓,女子好不容易冒險通過,
最後卻被一輛機車撞上。台中市交通局亡羊補牢,除了斑馬線加綠底,路中間也加了防撞桿
防止人車直接穿越。但現場觀察,還是有不少車輛不禮讓行人過馬路。
當地店家描述,「有綠色,你看現在馬上就停下。是有在停了,只是自由心證,有的人要停
、有的人不停。」
台中市交通局交通工程科股長王建發表示,月底會進行第2次協調,協調完成後就會來施作
紅綠燈號誌。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日前交通部宣布,自6月30日起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距離遠近都
要讓,被批評矯枉過正。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6月30日起未依規定停讓行人,罰鍰從3600
元提高到6000元如期實施,但取締標準則預計維持現有人車間隔3公尺的規定。學者認為,
行人路權要更有效提升。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認為,車輛必須先減速才有停讓空間,但以中央分隔島來作
為取締標準的話,難以作為執法標準,因此現行標準,目前是相對可行的方式。
李克聰表示,「主要就是近端、遠端的認定可能很難一致性,所以我們認為,如果是在行進
方向,會有衝突點3公尺的範圍來認定,目前如果沒有太大的問題,我們就維持原來認定的
標準。」
李文馨/編輯
作者: gogohell2003 (亞瑟士)   2023-06-27 23:47:00
開車50公尺只要3秒 行人走50公尺 過馬路10公尺 再走回來50公尺 大概就2分鐘去了 我覺得為了讓車流順暢硬要行人繞遠路 犧牲行人的時間 就是車本主義
作者: concrete2536 (你不能沒有我)   2023-06-28 05:14:00
法院圍牆邊的康樂街一樣沒車在讓人,汽機車都狂飆而過,站在斑馬線上等是你家的事走跳閃車過馬路不被撞是必備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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