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news.com.tw/224230714a05/
台中單元二被判沒收200億抵費地 地主批別人犯錯卻沒收我們的土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市單元二自辦重劃爭議不斷,台中高分院日前將被告楊文欣等人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和偽
造文書等罪判刑,同時沒收9800坪抵費地;許多地主表示對判決結果難以接受,認為法官沒
收被告虛增重劃費用的犯罪所得,應該要被告吐出錢來,把這些來自於地主的土地發還給地
主,「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
日前台中高分院針對台中單元二重劃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以犯罪所得沒收市值高達
200億元以上的土地,可說是創台灣司法史的首例。判決書指出,被告因為虛增重劃費用,
所以要沒收抵費地,並且是市政路邊最精華的『交六』用地。
黃姓地主說,法官要求沒收的9800坪抵費地,目前市值超過200億元,如果平均分配下來,
每位地主可發還近千萬元土地;這些都是當初地主參與重劃的土地,為何來自地主們的土地
如今卻變成政府的?
黃姓地主表示,政府在自辦重劃中沒出任何一毛錢,已取得大量公共設施,而如今被沒收的
土地,原本都是地主們參與重劃的土地;如果被告因虛增重劃費用需要沒收犯罪所得,法官
應該要他們吐出錢來,把這些土地還給原地主們,「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
道理。」
至於當初未簽同意書參加重劃的2%地主,因為在判決中認定是「受害人」,這些極少數地主
也是本案告訴人,只有他們可能可以要求發還沒收的抵費地;2%地主只有數十人,卻可請求
發還「98%同意參與重劃地主所貢獻出來、價值200億元的土地」,豈不荒謬至極?公平何在
?
反對重劃的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則表示,對於楊文欣等人二審判決較前審為輕難以接受,
財團取得重劃權,完全由重劃會主導,所有利益、權力掌握在財團手上,這些地主還有另外
一半不同意重劃的地主,也算都是受害者。
部分法界人士對此判決也感到不合理處,有律師指出,本案審判長在審理中竟剝奪辯護人的
詰問權,被告請求調查的證據皆不調查,只開庭4次就判決。更荒謬的是,地主提供的抵費
地都還在台中市政府名下,本來地主可以要求發還虛增的抵費地,平均每個地主可以分回近
千萬元土地,現在因為法院判決沒收,地主的損失因此而確定,這樣沒收法制是否合於憲法
,也引起法學界的關注。
蛤所以交六用地現在都在市政府手上喔?
台灣只要牽扯到自辦重劃區都會變超亂
楊文欣、林金連都是台中爭議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