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再出包!辦公室當住家賣 遭公平會罰150萬
文/記者朱語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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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文心愛悅」因提供給媒體的資料不實,遭公平會罰款150萬。(圖為預售時期樣
品屋)
日前發生中捷事件的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不只遭停工並不予核發使用執照,現再遭
公平會以提供給媒體報導的資料與事實不符,分別處興富發公司及巨豐公司150萬元及75
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興富發建設及巨豐旅館管理顧問公司,在銷售「文心愛悅」建案時,提供資
料給媒體報導,並於興富發公司網站刊載「住家569戶、店面8戶」之報導內容,與實際上
該建案有177戶為商業用,僅392戶為住宅使用,給一般人的印象是案關建案除店面8戶外
,其餘569戶都是提供住宅使用。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
錯誤之表示。
但據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意見,該建案並未申請變更用途,依核准平面圖說及面積
計算表,店鋪共8戶、辦公室共177戶、集合住宅共392戶,如果辦公室擅自變更為供住宅
使用,則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應依同法第91條規定予以裁罰。
公平會提醒,業者如果要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應該注意所提供的資料及報導內容是否與
事實相符,且以預售屋為例,一般民眾只能依賴建案業者所提供的各種資訊評估參考。
若報導刊登內容錯誤,業者又疏於查證,進而將錯誤資訊轉載於公司網站,則可能構成不
實廣告,而有違法問題,除商譽受損外,亦會受處罰,建商不可不慎。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7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