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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訂定每年10月為手機回收月,為鼓勵民眾回收廢手機,台中市環保局與大同3C公司、
NOVA資訊廣場及順發3C舉辦活動,自10月1日至31日,民眾持廢手機、廢筆記型電腦、廢平
板電腦等3種廢資訊物品,交付至台中市25處門市回收,享有店家專屬優惠,包括現金券及L
ED隨行燈等,環保局也提供回收兌換禮,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廢資訊物品內含高價可回收的貴金屬,若不當棄置將造成資源浪費及
衍生環境汙染;為鼓勵民眾落實回收,加強宣導廢資訊物品應妥善回收處理及再利用,環保
局響應環境部每年10月「手機回收月」活動,加碼送出優惠,歡迎民眾清出珍藏許久的廢資
訊物品,參加回收兌換抽獎活動。
陳宏益提醒,廢資訊物品回收前要先做好「檢、刪、排」,定期檢視家中壞掉或不再使用的
廢資訊物品,回收前自行先刪除個資,並設回原廠設定,避免個資外洩,最後再交付回收。
環保局指出,手機、行動電源及筆記型電腦內含二次鋰電池,為生活中易見的供電產品,不
當回收易造成擠壓摩擦產生火苗,貼上絕緣帶避免短路發生危險,並與其他資源回收物分開
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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