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友帶去摩鐵脫衣硬上!台中14歲少女控遭性侵…驗嘸DNA判無罪
台中一名劉姓男子透過IG邀請一名14歲國中少女到汽車旅館看電影,事後少女指控在房間
內被劉男脫光硬上。台中地院審理認為,雖然少女的處女膜有撕裂傷,但身體其他部位均
無明顯外傷,且少女體內也沒有驗出劉男的DNA,與常理不符,因此判決劉男無罪。
檢警調查,2022年11月17日,劉男透過IG認識少女,在明知少女只有14歲的情況下,仍邀
約對方到汽車旅館看電影,少女指控劉男趁著兩人獨處時,違反自己的意願強行脫衣硬上
。事後少女返家心情低落,同校女友人發現異狀詢問,少女才表示自己被強暴,並在友人
陪同下向老師通報,劉男遭檢警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但劉男在法庭上辯稱,他有和少女去汽車旅館,也曾詢問少女是否想發生關係,但少女表
示月經來了不舒服而拒絕,劉男堅決否認強暴犯行;劉男律師也辯稱若少女被強迫,應該
會極力反抗、大聲呼救,且現場採驗到的精液量不足,無法證明精液是誰的。
法官審理認為,少女在同年12月7日前往醫院接受性侵害事件驗傷、採檢程序,雖然處女
膜有撕裂傷,但身體其餘部位均無明顯外傷,身上及指甲縫內也並未驗出劉男的DNA,不
符合少女所說的極力抵抗等狀況,且少女在案發前已與前男友交往1年多,無法證實處女
膜的撕裂傷是劉男造成。
另外,少女在案發後與女性友人傳訊息抱怨內容,雖然有提到被硬上,但並未明確指出對
方是誰,且對話過程中也有抱怨前男友的部分,加上友人說「妳一定要告死那個男的,他
這樣對妳,還害妳家人打妳」,少女卻回覆「但我覺得我告他有點壞」。綜合以上證據,
法官認為少女指控及對話紀錄無法作為指訴證據,因此判決劉男妨害性自主罪一案無罪;
全案可上訴。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1348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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