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選資格說明
《ID暱稱》kaorucyc (Yang) 《經濟狀況》小富 ($230798)
《登入次數》587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305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8/31/2024 00:44:33 Sat 《上次故鄉》59.126.242.6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二、管板經驗
曾任 2021/05/21-2022/10/24之台中板主
三、對台中板的期望,或是目前台中板需要改進的地方
當初因為沒辦法每日處理違規所以交棒給別人
不過繼任板主沒多久就辭職了
後來上任的板主A可以長時間不上線不管板
板主B可以有時間在其他板發文但台中板違規一個月處理一次甚至兩個月才處理
以這標準來看我覺得我也不用因為不能每日管板就辭職
所以我就回鍋參選
台中板違規以交易文居多 所以會修改交易文罰則
並把上次因板主群意見不同
最後未能達成修改之板規修改
應群組#1cPTofZI (About_Life)多重分身規定
會設定臨時板規處理分身問題待帳號部查帳功能回復
並新增板規規範板主執行板務 避免板主濫權
站方禁止物品清單不會使用BIA版本板規的
並且Talk5566的重點筆記也不適用
因站方有新版本禁止物品清單
#1ang1G_t (SYSOP)
#1ang5ukl (SYSOP)
因此以前板上過期食品贈送就算當肥料不做食用
我也會處退文禁言1年
四、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
預計有空的話 能每日處理就處理
沒空的話 以不超過違規文章一周為限
修改以下板規
1.8 :所有違規條例一年內同類型再犯加倍,三犯者則永久禁言。
再犯定義,發文時間需晚於前次禁言時間。
避免未有水桶 一次以多篇違規惡意永久水桶
1.9 :同IP不同帳號洗版、手動置底、規避板規,則送帳務部查證。
若經站方查證為多重帳號,則視為同使用者加倍處置。(板規6.4補)
與4.1一同補充
2.3 :轉錄PTT他人文章需徵求原作者同意,並提供原作者同意之證明,
PTT站務、組務公告、宣判不在此限,違者刪文禁言7日。
只規範轉PTT文章 他站文章不管
2.7 :本板禁止無關台中的政治文、違反者退文禁言90日。
很簡單 標準一致而已 市長FB可以轉
那市長是不是政治人物 所以有關台中FB文章不禁
2.7.1 : 禁止境外IP發政治文、市政議題文,違者退文水桶10年。
包含所有分類的文章。
修冗字標點符號
3.6 :置底交易文除外,禁止於任何文章中推文提供交易相關資訊,違者禁言15日。
認定標準為推文1行以上,內容提供收費服務資訊,或有相關商品提供。
須由文章發表人檢舉。
簡單說就是禁止非置底交易文外之推文交易
要發交易文請自己發或是在置底交易文推文
別在別人文章下推文
4.1 :遭判決被處分之本尊禁言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送帳號部查證
經查證屬實者,本尊分身一律依本尊原判決加倍禁言,上限7000天。(板規6.4補)
同1.9
4.6 :發放P幣文章皆受此規範,每個月上限1篇。
當月文章禁止自刪違者退文禁言60日,隔月重置。
新增禁止自刪規定
5.1.1 發表商業文相關項目需有發文資格,登入400次且發文篇數達100篇,
並依各細項規則[5.1.2~5.1.9]發文,細項間獨立計算,
當月文章禁止自刪,違者退文禁言60日
資格未達者,得去置底交易推文,相關規範詳該專文。
[義賣]者仍延用此資格限制。
修改罰則為退文水桶60日 退文比水桶天數有逞罰性
然後禁止自刪,常有人以為自刪板主就無法發現他違反每月文章上限
避免僥倖心態故新增禁止自刪規定
5.1.2 [交易]定義為以物品換取金錢,每個月上限2篇,隔月重置,
文內需列出交易時間、地點、物品名稱、價格、物品正反面實照,
票券類除電子票券外須提供票券實照不得以交易明細代替。
限制在台中面交,資訊不足經板友或板主勸導滿一日未改善者視為違規。
板主有權要求提供購買證明以供查驗。
新增票券實照說明 因常有票券類交易根本沒取票只給取票序號
故票券類除電子票券外須取票拍照才給交易
新增查驗購買證明判定是否低買高賣之規定
5.2 : [徵求]定義為買方以金錢、物品或服務交換特定物品或服務,代價不得為0,
[收購][交換][求租]均在管理範圍內,電信契約轉讓視為商業文,
[徵求][收購][交換]文內應註明需求及願意支付的代價(物品須附實照),
[求租]文內應註明地區、預算、需求,違者刪文禁言30日。
PS 徵求如有備註報價、站內信相關字眼須提供代價上下限區間
常有人代價不標示清楚 只標示站內信 或是報價議價
故如有以上情形須標示代價上下限
舉例
徵求劉德華演唱會門票
800-3600
站內信
以上寫有代價區間及站內信則合格
如只有800以上或是3600以下或只寫站內信則違規
5.7.1 新聞文章需檢附文章連結/出處,文章皆不得修改。
移除禁止上色規定
5.14:[其他]可改成[認養]、皆需與台中相關,違者處份一律刪文。
移除共乘分類 因為共乘分類屬於商業文規範
此處用共乘分類易誤導板友
6、板主規範
6.1 :除請假外,各項檢舉板主須於7天內處理,並於處理完7天內公告。
如因請假導致超出7天退文期限無法退文,則應增加禁言180天。
刪除文章需標記依據何項板規刪除。
避免板主偷懶超出PTT設定的退文期限 所以要求必須於7天內處理
假設違規文章7/1發表 處理時間不得晚於7/8 水桶公告不得晚於7/15
如恰巧遇到板主請假 則需退文之罰則則改以水桶180天替換
因每消除一篇退文需半年時間
譬如有人於板主請假期間違反5.7規定
原始罰則為退文禁言30日。 則變為禁言210日。
刪除文章需標記板規
舉例
(已被kaorucyc刪除) <PTT> 1.1 2.4
6.2 :除板主選舉時之板規修改政見,板規修改須於板上公告討論30日,
於討論過後舉行為期7天選舉,並紀錄投票選項、投票時間、投票時的IP
且同意修改板規票數大於反對板規修改票數,始得修改。
避免板主不經過討論即板友意見任意修改板規
6.3 :除違反站規、組規外,板主不得退文禁言上任前之未經檢舉之違規文章。
避免板主挾怨報復 但是不處理違反站規組規文章違反站規組規
違反6.1-6.3視同組規的警告
違反兩次須自行辭職板主職務
6.4 :應群組規定#1cPTofZI (About_Life),板主可自行判斷多重帳號。
須以晚於2024/06/10且兩組以上24小時內相同IP紀錄認定,
以此為板規1.9、4.1之多重帳號依據,
如無兩組以上24小時內相同IP紀錄,仍需送帳號部查證。
假如能當選
新板規有7天宣導期
7天內新舊版規並行
違反者取新舊版規較低之規定處罰
譬如
違反交易文規定
則取舊板規之180天而不是新板規的退文+60天
譬如新聞上色
因新板規不處罰新聞上色而舊板規需要處理
則照新板規不處理
如有意見可以推文告知
我覺得有理我可能就會更新上去
BIA 退文不是板主問題 是違規者問題
新聞上色是以前板主意見 不是本人意見
如不贊成可以投另一位候選人
Archangel585 板規3.6意見贊成 新增須為文章發表人檢舉
另外這些板規原本就有 僅新增規範板主之規定
並未新增水桶板友之規定
另外何項說明不易了解
q347 你把藍綠白改成你的ID想想就行了
板規2.6會如何處理參考此篇 #1cis8g5S (TaichungBun)
底下有人詢問分身問題
我跟SubaruDuck是不是分身
就像Talk5566跟q347 Talk5566跟BIA Talk5566跟oceanplus關係
我想已經跟大家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