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臉書社團看到的,自行查證,在台中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看到發布訊息,
9/5起生效,目前共有76處(含高鐵、快速道路等),取締部分除了
超速外,闖紅燈、未禮讓行人(部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跨越雙白線及未依
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這應該是未在左或右轉專用道轉彎,或是在轉彎專用道直行,
另外有六處處抓違規停車的,豐原火車站、高鐵烏日站、英才學士路口、
台灣大道黎明路口、台灣大道三民路口、太原路南京東路口等,
我是覺得乾脆整個台中市區都科技執法好了,這樣比較省事,路人或交通肇事死亡率都
降到全國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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