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rekdonyen (derek)》之銘言:
: 漢口路三段這邊違停嚴重,以前傳簡訊報案,警察還會來開警車繞繞,宣示一下。(幾
乎
: 不開單的)
: 現在傳簡訊每小時傳一次也不來了,傳了2-3個小時,還要打電話拜託,一樣開警車響
鈴
: 一下,算交代了。
: 是不是真的打不過就加入?
: 還是管區的分局人力不足?
: 還是台中的交通想挑戰第一名?
這個要議員要求市府把這個列入警察考績才有用
看到很過分的違停都想拍照檢舉
可是如果這樣
卸貨的怎麼辦
例如像在小路的便利商店
司機好可憐
可能要走幾公里
(街道規劃建設不好)
通常看到卸貨的就比較不會生氣
一般人遇到只有右轉
沒打方向燈又怎麼辦
(要罰款的可以檢舉)
多大的彎要打方向燈
我站在路邊開手機
可以抓到幾萬人吧
檢舉下去
政府很開心
(交通法規不好)
只能靠公德心了
可是看看政客
做什麼都沒事
誰還要有公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