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光記者會公佈的最新消息,
新光本部長宣布目前4位死者
每人可補償1100萬。
提醒受難者家屬
領錢時要注意有無被誘簽買斷條款,
(限定一次賠償、後續追加賠償權益放棄)
或是影響職災補助或保險賠償金額。
補充新光的公關危機:
每日記者會都沒有官方公告,
要民眾或受難者自己追新聞,
以及當日在場消費顧客,
要退貨、協尋遺失物、停車取車...,
相關資訊付之闕如。
目前只承諾300名員工帶薪假一個月,
但以上可不包含專櫃銷售(櫃姐),
叫櫃姐帶著PTSD回去找母公司異地上班。
建物結構勘驗也不公告,
有無二次倒塌危險?
用路人要去哪裡查?
中港路往東、惠文路還能不能走?
新光中港店粉絲頁FB
還停留在2天前事故當下的廣告文,
停業多久也不公告,
一片歡天喜地的畫面,
點開推文才看得到民眾罵翻。
奇葩,
公關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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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越說話越發爐的我懶得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