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心] 請eoeoxx這位賣家

作者: qqqooo4 (QBIG)   2010-06-15 00:23:09
備份來了
各位鄉名晚安
對於gb5770買家的控訴我覺得很不公平
他跟我洽談時就直接跟我談價錢約地點面交
但是沒有詢問我有關商品的任何問題
不是我刻意欺騙影滿 這個問題在我本身使用時並沒有造成困擾
我也有PO規格 他可以自己先爬文找相關的....
相機也沒有他描述的那麼誇張
那為什麼不要當場檢查 而非回家用了之後才發生
因為我本身沒有這個問題
而且買賣本當是你情我願的 二手商品本來就不可能跟原本一樣好
也不能拿去跟其他商品做比較
一分錢一分貨啊 話數沒有那麼好當然會有明暗的差別
相信使用過相機的人應該也知道這點道理
買方一直堅持不退貨就要報警到消保官那邊告我
甚至語帶威脅說手上有我的相片要PO上網當人肉....
且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 表示二手商品並沒有鑑賞期
他卻要求要七天鑑賞期
退貨不是不行
只是溝通的過程中買方表達上讓我覺得這個人很恐怖
※ 引述《gb5770 (微笑)》之銘言:
: eoeoXX這位賣家在6/13台南版PO了賣二手KOKA相機
: 也PO了連結圖及規格表
: 雙方談妥價格之後,約在今天6/14晚上的18:00面交
: 拿到相機時有開機(僅開機無操作),並觀看外觀並無異狀
: 等回到家之後,將相機打開欲試拍才發現,他唯一可以取景的觀景窗
: (非小視窗玻璃而是可轉折的2.5吋TFT)
: 非常模糊不清,整個畫面模糊且暗到無法對到目標物
: 我馬上聯絡這位賣家是否我操作上有問題??
: 是否有解決之道??
: 她回覆我說,這台相機只能在室外大太陽底下拍照才能拍清楚
: 冏.....
: 我問說,可是這樣有限定條件的拍照,反而造成我的不便
: 如果此問題無法解決的話,是否可退貨?
: 她便堅持說物品售出,既不退換,而且二手貨本來就沒有鑑賞期
: 買到不合用的東西不能退貨?? 我真的很懷疑這個論點??
: 尤其她故意隱瞞這台相機的缺點沒有說明,反而怪我沒有問
: 她說規格都打在上面了
: 問題是規格上面看不出來觀景窗必須在大太陽底下才看的清楚
: 即使在室內,燈泡光下依然模糊不清,只有日光燈下才看的清楚景物
: 硬要我收下這款有缺失的相機實在不合理
: 結果這位eoeoXX仍然堅持物品售出,不接受退貨
: 而她堅持的點就是買賣你情我願,二手物品沒有鑑賞期,取景窗模糊不是她的問題
: 但是她卻忽略了買賣之間存在的誠信,惡意隱瞞物品缺失的賣家
: 我不知道這種賣家如何繼續再版上販賣東西
: 這部分我會找消保官問看看有沒有辦法解決
: 還是有其他版友可以提供意見?
: 在台南版交易這麼多次也沒發生問題,沒想到第一次在台南版PO文卻是這樣
: 至於eoeoXX,詹同學/0928X707X9(這是她留的聯絡方式)
: 如果還有人要跟她交易,請多小心!!
作者: e347331 (中國台灣省)   2010-06-15 00:23:00
所以呢????????????????????????????????
作者: leox243 (LEOX)   2010-06-15 00:24:00
感覺有可能會需要懶人包......推你一把
作者: humdrum (流浪的孩子。)   2010-06-15 00:24:00
重點摘要:退貨不是不行 →所以有要退嘛(?)
作者: superivys (艾薇小姐)   2010-06-15 00:25:00
有瑕疵沒告知.這樣是欺騙吧.買賣你情我願前提是誠實以告
作者: amax (I miss u)   2010-06-15 00:26:00
珍珠奶茶店老闆: 我的珍珠客人沒問是今天煮的 還是10天前煮的
作者: gwithg (沒有暱稱)   2010-06-15 00:26:00
備份推一個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26:00
買家說要人肉威脅,你可以去反告說你的人身安全有疑慮
作者: e347331 (中國台灣省)   2010-06-15 00:27:00
威脅別人就是 噓 你流氓喔 威脅
作者: supervidi (so tough)   2010-06-15 00:29:00
下流??隱瞞不告知也不退...換作是你也會這樣講吧!!!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32:00
買到不實商品跟威脅別人的人身安全是兩碼子事。連這都分不清楚,我也會懷疑你可以若無其事威脅他人。
作者: airslas2006 ( 我在雨中等妳)   2010-06-15 00:32:00
哀~ 不知道要站在哪一邊了
作者: metta ( )   2010-06-15 00:33:00
你們也不適用19條,企業經營者跟消費者才可以用~
作者: airslas2006 ( 我在雨中等妳)   2010-06-15 00:33:00
所以咧,退不退貨阿,很瞎耶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34:00
人肉搜尋在PTT上已經到一種病態的境界了。
作者: weibolin (GO ManUtd)   2010-06-15 00:34:00
賣家故意不告知瑕疵是依民法解除買賣契約或損害賠償
作者: airslas2006 ( 我在雨中等妳)   2010-06-15 00:35:00
大推樓上阿!
作者: starkid ( 赤子星)   2010-06-15 00:35:00
其實不退貨 感覺就像欺騙 騙到了就算你倒楣的感覺
作者: supervidi (so tough)   2010-06-15 00:35:00
儘量懷疑阿...買家爭取自己的權益有錯嗎??
作者: e347331 (中國台灣省)   2010-06-15 00:36:00
賣家故意不告知瑕疵是依民法解除買賣契約或損害賠償
作者: weibolin (GO ManUtd)   2010-06-15 00:37:00
不是不能依消保法就沒事的 還有民法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37:00
爭取權益跟威脅別人是兩回事。分不清就少說廢話。
作者: supervidi (so tough)   2010-06-15 00:37:00
那怎麼還說阿???
作者: e347331 (中國台灣省)   2010-06-15 00:38:00
自婊嗎
作者: supervidi (so tough)   2010-06-15 00:39:00
被發現了...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39:00
只會玩文字遊戲(攤手)
作者: humdrum (流浪的孩子。)   2010-06-15 00:39:00
不是說可退..那就直接退貨就好了阿 難怪人家會這樣威脅
作者: e347331 (中國台灣省)   2010-06-15 00:40:00
你不是也在玩文字遊戲 嘻嘻
作者: dada781212 (jasper)   2010-06-15 00:41:00
原來PO相片就算威脅了...(拍手) 買家被PO可以告啊 ..
作者: dada781212 (jasper)   2010-06-15 00:42:00
老實說我也覺得E先生出的一張好嘴..實在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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