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向北市要抽水機 賴清德:厚著臉皮要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21:30
→ rnazo:預算是分開的吧 不能把藝文活動的錢拿去做別的事~ 03/20 21:01
→ shinwind:先搞懂預算的分門別類再來說話吧= =" 03/20 21:35
推 XBUCKXMR:民粹就是不懂才敢大聲阿XD 03/20 22:16
→ rayven:對啊,鐵路地下化不要做了錢大家分一分你說好不好啊 03/20 23:47
沒有要引戰
小弟承認對預算法不懂
想請這幾位板友告知
哪邊有相關規定
小弟一開始單純只是以為政府預算是可以A不夠用
減少B以增加A的金額
請問相關規定是出自於哪裡??(如果有連結更好)
(小弟指的是藝文活動每年度一定至少要編列多少預算之類的規定)
如果沒有 那是不是一開始可以將藝文活動預算減少
先以增加硬體方面為主
小弟一直認為 好的軟體 一定要有好的硬體來支援
一個縣市(國家)要拼經濟 相關硬體一定要先到位
再來才是軟體方面(藝文活動之類)
小弟孤陋寡聞了XD
請原諒我不是學法的 對預算不熟 QQ
作者: AriaPokoteng (絨絨<3)   2013-03-21 00:25:00
你不會自己去找法條嗎...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26:00
就是不知道哪邊的法條啊QQ找了一些都沒看到相關規定啊我指的是藝文每年要站預算多少之類的規定!!!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3-21 00:29:00
中華民國憲法第164條......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33:00
原來是憲法 我一直看預算法QQ看半天還看不太懂 法律人用字時再精深 囧rz
作者: lastroom (伊達伊達碰碰)   2013-03-21 00:33:00
那這篇可以刪了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34:00
所以平時我們辦的活動是算文化預算囉??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35:00
等我把想問的問完再刪啦XD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3-21 00:36:00
每個單位都有他的經費 不是說缺錢就可以不給經費的= =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38:00
http://ppt.cc/1hiz 看了去年預算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39:00
文化部份還不到35% 這樣不是不符合憲法了??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3-03-21 00:39:00
各部門都有各部門的預算
作者: zonw (信)   2013-03-21 00:40:00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 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你覺得是那三樣都是35% ?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41:00
102年度似乎也不及35%耶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42:00
連結裡面是31.~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43:00
2.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27,440,052元 31.46%<=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44:00
這樣不是牴觸憲法了嗎QQ
作者: rnazo (rzx)   2013-03-21 00:44:00
當初國父好像規定教育經費每年要佔幾%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3-03-21 00:44:00
依照你的觀念執行(硬體優先,軟體次之),建造出來的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3-03-21 00:45:00
城市就是一個機器人城市。任何一個城市都必需要軟硬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3-21 00:45:00
因為這條被凍結了阿 心意到就好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45:00
黑啊 這樣不是不符憲法規定了嗎 這樣預算沒問題嗎 囧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48:00
http://ppt.cc/Mbi5 翻了其他縣市 台北也是耶XD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51:00
稍微看了一下 還沒看到一個超過的耶 Orz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3-21 00:51:00
因為這條有規定比例 後來就被凍結了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52:00
被凍結??? 明文規定的不是要遵守嗎??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3-21 00:52:00
憲法增修條文則是改為 應優先編列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53:00
<=對法律嚴重缺乏知識喔喔喔 所以按照現行 是不是要盡量達到35%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3-21 00:54:00
國民大會可以搞憲法阿沒有說要幾趴 不過要優先編列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57:00
喔喔喔 了解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0:59:00
找到樓上板友說的條文了 感謝XD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1:00:00
不過我看了一下幾個縣市 幾乎都是30-35之間耶XD大家還是不敢差太多XD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1:01:00
不過總覺得市長應用經費 應該可以更彈性一點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01:06:00
要經濟發展 吸引廠商 相關硬體建設還是需要的啊 @@
作者: jspout (Chaos Confusion Mess)   2013-03-21 08:19:00
你也不用刪啦…相信這個應該也一票人不懂。大家只是不習慣進行深究而已
作者: EvilWind ( )   2013-03-21 09:47:00
這就跟先前常見的的「先把路鋪平再說吧」一樣
作者: EvilWind ( )   2013-03-21 09:49:00
許多市政事務一提出來,得到回應卻是:先把路鋪平再說吧
作者: EvilWind ( )   2013-03-21 09:50:00
依這種邏輯,台南可能會變成「路很平,但啥都沒有」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20:59:00
@@ 不過我覺得XB大沒完全回答到我的問題因為照現行增修條文精神 就是不要綁住預算一定要占幾%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21:00:00
就是為了讓大家邊預算更有彈性壓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21:02:00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3-03-21 21:03:00
http://ppt.cc/k2tk 似乎市長可以再更彈性一點運用經費@@
作者: omena (本仮屋ユイカ命)   2013-04-12 20:37:00
請看預算法第62條...
作者: omena (本仮屋ユイカ命)   2013-04-12 20:39:00
向抽水站這種資本門預算只能從預備金或經常門流用的方式生錢
作者: omena (本仮屋ユイカ命)   2013-04-12 20:41:00
地方政府窮成這樣 我不認為有多少經常預算可以挪支
作者: omena (本仮屋ユイカ命)   2013-04-12 20:42:00
預備金另有動支程序 就不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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