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此篇原PO
先謝謝大家花時間踴躍討論為我解惑
以及跟各位說聲抱歉
我在外面工作不能花時間排版
我已經在文章說過我沒有特定立場,我只是就我前天聽到王工程師的解釋,在我能力限度
內做判斷。
看完各位推文和回文後我有幾點想和各位繼續討論:
1.ewl大我並不關心自救會被打臉,因為有打臉才有改進空間。我關心的是最後自救會端
出來的版本到底是甚麼?政府認為自救會版本會拆遷更大的範圍,但前天聽到的說明
是不會,政府放出來的民間版和自救會的民間版根本不同,這是怎麼回事?
2.kisc32950:都要拆,官版拆東側,民版拆東側(但有一說其會拆到西側)
3.大家也知道我們沒有土木系,所以我也沒有說我懂工程,所以我上版來,就是希望從土
木工程專精的討論之中,完整的得到「王工程師方案不可行」的原因宇立論基礎,只拿
北高側牆都是100cm或是「他的圖都沒接起來,你敢信?」,這種言論,仍然不能說服我。(
即使王工程師說可以,我也沒100%相信,只要鄉民提的更完善,我也會改變我的想法)
3.rayven:不是淌渾水,我只是覺得這是都市發展必經過程,有討論的價值。有所本不
就是指98年核定版嗎?只要調出來,不就知道到底誰對誰錯?至於釋憲469號解釋文我自
認學的還不精,等我請教系上法律老師後再回覆您。
4.XBUCKXMR:你這種已有偏見的言論,我覺得我說甚麼都沒用。
5.prokiller:我認同您所說的,這些部分王工程師沒有詳細說明,希望您能解釋清楚一
點,讓我得到更多資訊!謝謝!
6.hsnufp:您說的反核那篇拿來類比此案是不適當的,其實我也認同....,但是相對的,
我這裡也沒有在討論自救會的邏輯問題吧?那您轉過來的那篇文似乎也不適當...
7.不用一堆酸言酸語,或先入為主指責兩邊有所不對,回歸理性討論吧!
8.robeant:我沒有不相信中央核定的工程阿...我也知道中央核定可行 但我是在思考民版
的可行性 而且這幾天新聞說的版本和98的版本也有所出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