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請機車騎士注意,不是所有路口都可以兩段式左轉
必須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路口,才能合法的兩段左轉
但其他路口要怎麼轉呢,很怪吧,因此,就去信各部會與縣市交通局詢問
得到以下答案
(其他參考資料)
#1G1GFWkj (biker) 有待轉標誌卻無待轉區?
#1G1NIUhW (biker) 只有待轉區是沒有強制待轉效力的
#1FXI1UgP (biker) 兩段式左轉法條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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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應
主旨:有關臺端函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及第102條機車左轉規定乙案,復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臺端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
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規定,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首應依標誌
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時,則應依同規則第102條及該項所列2款規定行
駛,而於第99條第2項所列2款規定,係針對交岔路口無標誌或標線時,應以2段方式進
行左轉彎之情形規範;
而所提第10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係指在該等機車無須以2段式左轉(即可直接左轉)
之路口情形,其左轉彎應遵守之規定,合先敘明。
三、另有關所詢於轉彎未遵守第102條規定之罰則乙節,經查汽車(包括機車)駕駛轉
彎時如有違反轉彎之規定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係定有各種違規情形處新
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請參考。
也就是說,依照交通部回應,不屬於99條之路口,就必須要依照102條轉彎
如果不直接左轉的話,會觸犯道罰,處600元罰緩!!!
台南市警察局的回應則很怪
謝謝您對市政及交通問題的關心,您於102年4月13日以電子郵件反映事項經臺南市政府線
上即時服務系統(網路部分)市長信箱案件轉本局辦理,茲答復如下:
一、 關於您反映情事;查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及第99條第2項規定行駛;而您詢問機車
在不屬於上揭規則第99條第2項規定交岔路口逕行兩段式待轉是否涉及違規?尚須視個別
路口其他相關交通標誌、標線之設置而認定;為維護交通安全,上揭逕採兩段式左轉機車
之待轉位置宜避免影響路口其他用路人通行動線,併予敘明。
二、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尚有指教,可逕與本局交通警察大隊承辦人警員馮英傑電話聯
繫:06-2620488,將詳細為您說明解答;再次感謝您對市政交通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
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事事平安喜樂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敬啟
台南市的回應看不太懂,但承辦人有打電話來
意思是說,只要不影響他人就可以兩段式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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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應:不能兩段轉,逕行兩段式左轉是違反交通規則的!!
高市警局回應:可以兩段轉,逕行兩段式沒有罰則,且合乎規範
高市交局回應:不得兩段轉,應直接左轉,但未提及罰則
北市交局回應:不得兩段轉,且違反交通規則,屬違規停車
南市警局回應:可以兩段轉,但需不影響他人,安全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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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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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察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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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交通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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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交通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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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察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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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urTao 來自: 140.116.85.204 (04/25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