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hoshi (Shiuen)
2013-05-06 13:22:17→ benjenq:從串流抓下來後看EXIF有沒有GPS資訊 05/05 14:56
謝謝benjenq,人在驚慌失措的時候會無法思考
昨天看到這則回覆之後立刻從照片串流抓下圖片,也找到圖片的GPS
(小女子孤陋寡聞,不知道原來GPS會在內容裡面找到.....Orz)
利用google街景找到那附近有一間手機通訊行,但昨天周日沒有營業
今天請員警陪同去店裡詢問
也對照IMEI碼,確定5/3手機被偷之後小偷就把手機拿到通訊行變賣
由於店家是正當買賣、也提供警方賣方資料備查,就不方便說是哪一間店了
跟著員警回警局查證嫌犯資料,是個慣竊,上周一在附近的科大才偷包包被抓到
周五就又到成大中正堂行竊
不過店家說手機已經賣出,所以大概也要不回來了QQ
只能等警方抓到嫌犯之後想辦法跟他求償
(OS:我要精神賠償啊啊啊啊,他害我昨天生日整天都好沮喪QAQ)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
謝謝很多朋友、朋友的朋友努力幫我轉貼照片
謝謝溫馨鄉民們推文或站內信的建議,也謝謝員警、店家幫忙....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保管財物,祝大家都不要遇到這種鳥事
台南版最溫馨了QAQ
可憐的孩子(拍),看完你的文章想說應該是慣犯,要釣魚?
作者:
smongc (mmm)
2013-05-06 14:00:00好感動@@ 如果機車也能這樣找回就好了
祝好運 看完有點氣憤吶~ 贓機被「合法」店家轉賣...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來)
2013-05-06 15:35:00看不懂店家那裡 "正當買賣"?他犯了 "收受贓物" 罪吧?!
所以如果店家沒有明知是贓物而故意買受的話 就不構成吧
剛google了一下,好像不知者無罪,也不用退還物品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3-05-06 22:05:00恭喜原PO找到嫌犯拉~
作者: Encarnacion 2013-05-07 00:36:00
原po想要回手機有辦法 看民法第950條
作者:
benjenq (Ben(憋))
2013-05-07 00:46:00還是恭喜抓到嫌犯...生日快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