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ongman (114.40.78.132), 時間: 05/28/2013 11:19:35
→ nrezw:大夜一天才多一顆便當$ ... 05/28 11:30
噓 momochan:大夜才115,真的是鬼島!!!找好兄弟幫忙顧店比較快啦!!誇張 05/28 11:31
噓 parislove3:大夜開115 瞧不起人嗎? 05/28 13:56
115至少有符合勞基法...
早上我在某台南二手社團 逛逛看看有沒有什麼好買
發現一則徵才訊息 才是有趣呢
蔬果批發 "徵"兼差人員
地點:安南區本原街一段97巷190號(台南果市旁)
時間:A3:30~任選
性別:不限
條件:反應好.善應對
無誠勿試.需送貨(公司車)
大夜班 行情價 時薪100
有路人提醒似乎違法
還很多人護航哩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 ="
徵人的也是理直氣壯 覺得100很合理
而且一開始要預扣5日工資
好像在台南違法也不用怕人家知道
情理法 法擺在最後
大絕: 大家都違法阿 勞基法只有少數大公司在用
還有個護航更幽默 : 要高薪就北上了阿
時薪109不是"最低"工資嗎 @@? 怎麼變成"高薪"了
物價一直漲 薪水沒有漲
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