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盾法先前在南鐵地下化曾被網友熱烈討論過,
許多人也已提出說明潛盾法難以施行。
但最近自救會又拿潛盾法來質疑,
還批評賴清德市長和先前的鐵工局長「說話不算話」、「失憶」,
http://ppt.cc/zO7Y http://ppt.cc/7bNr
通篇言論令人歎為觀止!
不過也有網友提出反駁及提供鐵工局的回函說明,
分享給大家參考囉!
(以下為原文轉貼)
https://www.facebook.com/iLoveTainanSubway/posts/600520776655371
鐵工局回函說明99年所提及雙圓潛盾法之情況
99年8月3日(後更正為2日),鐵工局中部工程處第六工程段掛牌的時候,曾經提及「擬採
潛盾法」,很多人都只看前半段:
「過去在台北與高雄進行鐵路地下化,都是採用明挖再掩埋的方式,在現有鐵道旁先施
工,以免影響鐵路運行,但徵收的範圍變大,如果能改採潛盾開挖方式,不必將地面挖
開,可直接在鐵道下方施作,影響小,」
但卻忽略了後半的但書:
「『但必須克服技術,同時也須讓台鐵同意才可行』,鐵工局『會在完成評估後』努力進
行。」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5762194.shtml
從這語意看起來,當時應該是還沒有完成評估,也就是還沒有確定改採潛盾的狀態。但後
來顯然是將這作法否決掉了。
因此個人先前曾向鐵工局詢問過這潛盾相關問題,雖然已曾在一些文章中提到並說明部分
資訊,但一直還沒有將回函原文貼上來,看最近又屢屢提到99年潛盾的問題,因此分享給
大家參考。
由於該回函只有一點是有關潛盾的回覆,其他幾點無關的就先不放了。回函內容:
五、本局於規劃階段末期(97年中至98年初),曾針對「永久軌設於現有鐵路兩側,採用
二個單孔單軌潛盾隧道」方案進行研析,因該方案無法減少用地徵收,且潛盾隧道施工易
引致地表沉陷,有施工期間營運安全風險增加之缺點,而先被篩選剔除,不予採用;至於
設計階段評估「雙圓潛盾工法」之緣由,係本局於規劃階段98年6月舉辦「臺南計畫」公聽
會時,曾向與會民眾表示:「有關施工可考慮用『潛盾工法』部分,本計畫規劃採『明挖
覆蓋工法』,俟計畫奉核後,細部設計時會妥為考量。」,故於99年5月委託台灣世曦公司
進行設計作業,曾針對「明挖覆蓋工法」及「雙圓潛盾工法」進行審慎且客觀之評估檢
討,在全面考量後,因無法減少用地徵收及在前述工程風險管理方面,「明挖覆蓋工法」
優於「潛盾工法」,故於99年10月確定採用「明挖覆蓋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