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鐵路地下化 台南市府拒辦聽證會

作者: ro165x (本田)   2013-09-05 14:54:14
市府本周寄出公文拒絕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提出舉辦聽證會的訴求,理由是「於法無據
」。自救會昨表示「無法接受」,不排除再到市府抗爭或赴台北討公道。
另外,市府都發局制定「台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拆遷戶專案照顧住宅申購作業要點」,昨
在市政會議通過。都發局長吳欣修解釋,必須是今年3月12日前居住在被拆建物中的所有
權人才有資格申購,每筆建號可申購1戶,但不受理違章建築;至於申購價格還要經過審
議後才能確定。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在8月27日「占領」市長室兩個半小時,要求針對鐵路地下化工程
舉辦聽證會,都發局寄出公文正式拒絕。
吳欣修表示,都市計畫非屬行政程序法的聽證程序範疇,現在就算辦了也沒有法律效力。
中央正研擬是否修改土地徵收法,加入聽證程序,市府樂觀其成;但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
的需地單位是交通部鐵工局,所以屆時應由交通部決定是否辦聽證會。
「真不懂為何不能辦聽證會?」
自救會長蘇俊文表示,聽證會是市府與居民的平等溝通管道,台南市民有問題,市府就該
解決,怎麼能推給交通部?他們完全無法接受這種說法,將開會討論如何因應,不排除再
到市府抗爭或赴台北討公道。
自救會長蘇俊文,他老婆就是蔡佳玲
那個住在轉角做錶框的是江太太(每次發言最想衝去台上輸贏),隔壁就是自救會長的家
自救會為何要辦聽證會,很簡單嘛!!
1.炒新聞
2.學生跟自救會狂轟市政府,一言堂
3.江太太一樣會衝去台上大小聲
4.張皓鈞跟周舜裕這兩位一樣鼓舞群眾,為什麼要拆家~為什麼要叫警察~為什麼要用
東移版本,一推為什麼......叫市府回答
5.聽證會辦完了開始找市府回話的語病開始大作文章
賴皮鬼不承認~大埔跟南鐵都是一樣~.....等
做一個懶人包跟比較圖
總之法律都說沒法律效應了,辦這個沒意義,居住方案今天的新聞稿也出來了
9月底前等著看自救會跟學生在那邊耍猴戲吧
作者: LWK (LWK)   2013-09-05 15:00:00
如果辦了輿論對他們不利,搞不好又會說於法無據、政府鴨霸。
作者: les5277 (小賭怡情,大賭興家。)   2013-09-05 15:04:00
這次還小賴可以說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huang0505 (天地玄黃)   2013-09-05 15:06:00
對刁民仁慈 就是善良百姓殘忍
作者: ro165x (本田)   2013-09-05 15:07:00
自救會可以演八點檔"鐵路世家"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3-09-05 15:44:00
前幾天平交道又撞死一個了 ....再拖啊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8:27:00
建議市府還是辦個聽證會吧 釋字709號解釋都講那麼明白了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8:30:00
現在不辦 未來程序就有違憲的可能 到時候還有得吵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9-05 18:50:00
釋字709不是都更嗎?= = 和徵收沒關係阿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24:00
有關係喔 內文有提到 都市計畫非屬行政程序法的聽證程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26:00
序範疇 這個說法恐怕在釋字709號解釋下 未來將會改變而且 不管是都更或是徵收(事實上徵收應該是都更的手段)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27:00
徵收應屬都更的一環 兩者對人民財產權 適足居住權等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28:00
皆有重大影響 這種強烈干涉基本權的高權行政行為認定上應該等同視之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9-05 19:32:00
徵收不是都更的一環阿...你把都更和都計搞錯了吧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40:00
嗯...或許你可以花點時間讀各席大法官的意見書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48:00
意見書是有點太長 我提一下蘇永欽大法官意見書中的一段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49:00
為落實一定國家政策,才使社區土地、建物在一定情形下得被強制或引導重劃、更新的情形(土地法第一百三十五條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50:00
至第一百四十二條、都市計畫法第六十三條至第七十三條、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至第二十八條等),或因徵收而換地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51:00
(土地徵收條例第三十四條至第五十六條等區段徵收部分),在這些情形,當然構成財產權的限制。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9-05 19:52:00
你上面提到重劃、都更、區段徵收,可是沒有一般徵收= =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53:00
法律上分的是對基本權的干預 至於什麼類型的徵收並非重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54:00
點 只要對財產權 適足居住權有重大影響 就有舉辦聽證會的必要 我想這是大法官所要傳達的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9-05 19:55:00
基本上,一般徵收的性質和其他三者是不一樣的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9-05 19:56:00
你提的大法官意見在徵收部份只提到區段徵收不就是代表他對於一般徵收是認為沒有開聽證的必要嗎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9-05 19:58:00
也許大法官會議未來會釋憲所有徵收都應該開聽證,不過至少目前為止只有都更應召開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19:59:00
他的括號只是舉例 不代表有限縮 如果有興趣 可以讀讀蘇大法官的意見書 我覺得寫得不錯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0:00:00
另外 都更條例中就是不要求一定要舉辦聽證會 才會被宣告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0:01:00
違憲 何以侵害人民基本權更鉅的土地徵收可不予供聽證?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0:12:00
抱歉 我漏講了一點 市府方面表示本件都市計畫不屬於應舉辦聽證會的範疇 若是初始計畫階段 此種說法尚可接受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0:13:00
只是本件已臻關鍵核定階段 對人民基本權影響不可謂不大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0:14:00
仍是以舉辦聽證程序為宜 程序正當也能避免以後的紛爭
作者: chaplin6761 (星空下撿垃圾的)   2013-09-05 21:16:00
何必拒辦,有人想鬧就給他鬧,剛好留下影像證據。市政
作者: chaplin6761 (星空下撿垃圾的)   2013-09-05 21:17:00
府該做的是針對自救會質疑的點做好準備。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1:27:00
要辦也是交通部辦,市政府幹嘛狗拿耗子?(其實狗真的會抓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1:38:00
我倒覺得是在互丟燙手山芋 要真的是中央管轄範圍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1:39:00
那之前市府的作為是在吃包子喊熱嗎 XD?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9-05 21:44:00
括號內不是舉例吧,有人這樣舉例的?...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1:47:00
什麼?市府有作為過?(驚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1:54:00
X大 我很想建議你幾本憲法跟行政法的教科書了 ~0~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1:55:00
君不見大法官意見的精髓所在 是在於"基本權干預程度"啊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1:57:00
自救會擺明認為市政府比較好欺負,不然就是蠢到無藥可救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1:58:00
花錢大老遠跑去台北不去找立法院跟交通部竟然去dpp黨部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2:00:00
他們的目標到底是保地還是鬥賴?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3-09-05 22:00:00
好吧,那回歸最基本的問題,釋字709也就只對都更提出應有聽證會的程序罷了...
作者: EvilWind ( )   2013-09-05 22:02:00
大概因為陳致曉跟賴清德不共戴天吧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2:04:00
我擔心的是 你現在不辦 未來人家又提釋憲 只會歹戲拖棚何況辦聽證會除了法定標準程序較為嚴格外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2:05:00
只要"公共利益"這塊站得住腳 未來核定後反而更好辦事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2:07:00
話說今天回家經過聖功旁平交道 啊...市府加油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2:14:00
只要一切照既有法律走,要開聽證會還是同樂會都可以,但綜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2:17:00
觀這近一年來自救會的言行,萬一聽證會的結論不如他們的意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2:18:00
事情還是會在原地打轉
作者: Primetime   2013-09-05 22:23:00
不不 到時候程序正當 一切合法 自救會只能肉身擋車了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5 22:41:00
要程序正當就得請交通部辦聽證會,市政府辦會被質疑適法性
作者: gedicht (Sebastian Deisler)   2013-09-06 08:25:00
不管釋709如何適用,都有黑暗兵法阿,明年429前執行完畢。但政府一定做不到 XD
作者: howdonc (老地方)   2013-09-06 10:09:00
對已決心鬧到底的人來說,聽証會不過是搭建其鬧場舞台而已
作者: chenyeart (阿泰)   2013-09-06 11:08:00
糟糕,不受理違章建築....這下自救會真的要跳腳了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3-09-07 01:31:00
聽證會又沒法律效力,只是雙方有講的機會。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7 08:46:00
唉,他們要講的機會可多了,人家開說明會就去鬧場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9-07 08:49:00
都委會也請他們去列席了,到時會怎樣大家也都心裡有數不是?
作者: todaybear (Bear Loving)   2013-09-10 01:07:00
辦啊,全程錄影放水管+簽到對身分證遷移區居民方可入場
作者: todaybear (Bear Loving)   2013-09-10 01:09:00
+要發言説明時記得把發言者以外的麥克風暫時關電免得有
作者: todaybear (Bear Loving)   2013-09-10 01:11:00
人插嘴鬧場病發作,發言時間切兩半,前段給居民一口氣講
作者: todaybear (Bear Loving)   2013-09-10 01:13:00
完,後段給市府統一一次回覆。事先申請警力維護制序,搞
作者: todaybear (Bear Loving)   2013-09-10 01:15:00
搶麥克丟雞蛋破壞秩序的一率請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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